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开展第二批“苏州市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命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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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5   电子档表格递交截止
2017-12-15   电子档表格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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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2016年建立的首批“苏州市外国专家工作室”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外国专工作室制度建设,放大外国专家工作室育才聚才效应,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二批“苏州市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命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在我省全面建立外国专家工作室制度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07号)规定,申报“苏州市外国专家工作室”的外国专家工作室,应具各以下条件:

  (一)用人单位重视程度高。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外国专家工作,关心外国专家工作生活,外国专家工作室建立规范,且在引才聚才上发挥显著作用,外国专家满意度高。

  (二)外国专家层次高。外国专家具有较高的能力水平、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为我市急需紧缺的“高精尖缺”人才。

  (三)外国专家贡献大。外国专家根据用人单位需要,在科研创新和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出比较显著的成绩。

  (四)申报第二批“苏州市外国专家工作室”的外国专家一般应为入选我市级以上各项人才计划或项目、引智示范基地和单位的人员。已获“江苏省外国专工作室”或“苏州市外国专家工作室”命名的,不再重复申报。

  请于2017年12月15日前将《第二批“苏州市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汇总表》《外国专家工作室基本信息表》(见附件)的电子档发送至jmx@sipac.gov.cn。


联系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引智处 王珏 赵宁    65224352 65229621

  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                 张晓蕾          66683197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蒋梦溪         6706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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