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开展第二批“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命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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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6   电子档及纸质材料提交截止
2017-11-06   电子档及纸质材料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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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引进外国人才工作的部署和省委关于聚力创新深化改革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人才发展环境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全省外国专家工作室制度建设,放大外国专家工作室育才聚才效应,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命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在我省全面建立外国专家工作室制度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07号)规定,申报“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的外国专家工作室,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用人单位重视程度高。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外国专家工作,关心外国专家工作生活,外国专家工作室建立规范,且在引才聚才上发挥显著作用,外国专家满意度高。

  (二)外国专家层次高。外国专家具有较高的能力水平、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为我省急需紧缺的“高精尖缺”人才。

  (三)外国专家贡献大。外国专家根据用人单位需要,在科研创新和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出比较显著的成绩。

二、有关要求

  请于2017年11月6日(下周一)前提交《第二批“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汇总表》及《外国专家工作室基本信息表》。其中《汇总表》只需提供电子档,《信息表》及附件(信息表内所填写信息的证明材料)需要提供电子档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电子档材料请发送至:jmx@sipac.gov.cn,纸质材料请交至: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1号窗口(月亮湾路10号慧湖大厦A座10楼)

三、联系方式

  省人社厅外国专家局      

   臧颖  025-83236169

  市人社局引智处                

   赵宁  65229621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线  67068000

   蒋梦溪 6706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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