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2015年知识产权政策受理流程规范的通知

  从2015年起,参照《苏州工业园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政策资助受理流程进行如下规范:
业务受理流程
  网上电子申报——导出申请表——获得电子流水号——窗口纸质受理——网上中心审批——通知提交收据——国库下拨——结束
业务受理时间:
  网上电子申报:全年开放
  窗口纸质受理:3月1日-3月15日;8月1日-8月15日;网上提交入口:http://smes.sipac.gov.cn/login.aspx;窗口受理地点: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5号知识产权服务窗口(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0号慧湖大厦A座10楼)
业务受理说明:
  1) 政策资助有效期以申请表上电子流水号为准;
  2) 窗口纸质受理材料应与网上电子申请资料保持一致;
  3) 对于网上电子申报经查询专利号不存的,请自行确认:
    申报的专利是否真实有效;
    申报的专利是否在专利池的有效范围;
    申报专利是否有效申报地址为苏州工业园区;
    申报专利第一申请人是否是苏州工业园区单位/个人;
  以上都符合,但专利号仍不存在的,请将专利申请号、专利名称、申请人、有效联系方式、及其他说明发送邮件到 gxm@sipips.org 。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咨询电话:67068035、67068000
  投诉电话:66680934

 

  特此通知。

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局
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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