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苏州工业园区代理记帐机构年检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请代理记帐机构于2013年4月20日之前,向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1号窗口报送下列材料:
(一)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
(二)代理记账机构变更事项情况表;(如有变更需提供)
(三)营业执照、许可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四)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五)法人、专职及兼职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六)2011年年检后新进人员的参保证明;
(七)2012年12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联系方式: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热线67068000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一号窗口6706803067068013
    
友情提醒:
1、所有材料一式二份;表格下载见附件
2、办公用房如果是租赁的,必须提供租赁协议以及房产产权证明;
3、会计从业资格证必须提供从第一页到变更页的所有复印件;
4、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必须提供财政部盖章页、照片页以及名字页的复印件(老的中级证除外)。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