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苏州市企业专利导航计划项目的通知

园区各有关单位:
  接苏州市局通知,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鼓励引导企业开展专利导航工作,提升企业有效运用专利制度和创新发展能力,增强企业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苏州市知识产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园区知识产权局将组织开展2017年企业专利导航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本项目申报范围: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和内资控股企业等创新型企业。申报条件如下:
  (一) 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经营状况良好,资信优良;
  (二) 企业具有稳定的研发队伍和研发投入,技术创新能力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或苏州市姑苏人才创新创优类企业,企业知识产权制度比较完善,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0件以上;
  (三) 企业领导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意识,企业设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专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2名以上,2016年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经费达50万以上;
  (四) 企业能够为开展企业专利导航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物质和专业人员保障;
  (五) 企业近三年来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
二、申报材料
  本项目申报网上申报和纸件申报同时开展。网络申报请登录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网址:),《苏州市企业专利导航计划项目申报书》电子件请在苏州市知识产权局网上查询和下载(网址:)。申报单位认真填写《苏州市企业专利导航计划项目申报书》,申报书纸件一式三份(A4纸打印,纸质封面装订),同时提交申报书和统计信息表电子文档。材料包括如下:
  (一)《苏州市企业专利导航计划项目申请表》;
  (二)企业简介和经营状况等企业基本情况,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工作情况,以及知识产权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三)项目所涉及技术领域情况,企业现有技术和成果优势,实施专利导航项目对企业发展推动作用和意义等。项目实施计划,内容包括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企业专利信息分析利用情况,企业专利导航新产品开发、技术攻关等的实施计划;
  (四)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财务报告和纳税等证明企业资质、经营情况,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状况证明材料,与专业服务机构签订的专利导航合作意向等材料的复印件。
三、其他事项
  (一)苏州市企业专利导航计划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实施期为两年。一般项目是指对产品的一项关键技术开展分析导航,重点项目是指对产品的多项关键技术开展综合分析导航。
  (二)请申报单位于5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园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联系人:陈勐哲,电话:0512-69170000,材料报送地址:苏州纳米城20幢522室(金鸡湖大道99号)。
  (三)往年承担专利导航项目未结题的企业不得申报本计划项目。
  网络技术支持:陈琦 电话:0512-68615306;

附件:
  1.2017年苏州市企业专利导航计划项目申报书;
  2.2017年苏州市企业专利导航专利信息服务机构推荐名单。

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局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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