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的预备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6年是实施省第五期“333工程”五年培养管理期的开局之年。为支持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开展科研工作,提高学术技术水平和创新创业能力,根据省人才办、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的通知》(苏人才办〔2016〕29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省第五期“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申请对象必须是资助项目的第一负责人。
二、项目资助重点
  项目资助突出我省“一中心、一基地”即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需要,重点资助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和重点专业领域,优先支持企业、开发园区和科研成果有望尽快转化的培养对象申请的项目。
三、项目资助标准及资金拨付
  1. 项目资助标准原则上按照《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一层次培养对象,择优给予30-200万元的科研项目资助;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择优给予20-100万元的科研项目资助;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给予3-20万元的科研项目资助。
  2. 所资助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项目资助经费首次拨付70%,项目完成经考核验收通过后拨付30%。考核验收工作由省人才办统一组织。
四、推荐名额
  一、二层次培养对象申报不限名额,第三层次名额5名。
五、有关要求
  1.申请材料须实事求是,内容准确、完整,经费预算合理。上报材料主要有:
  (1)《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单独装订,须同时提供WORD文档发送至xuchun2@sipac.gov.cn);
  (2)《2016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须提供EXCEL格式电子文档发送至xuchun2@sipac.gov.cn,其中“申请资助项目主要内容”一栏极为重要,需对申请项目进行高度提炼,限300字以内);
  (3)与申请项目相关的附件材料:属国家、省(部)、市级重点项目的要提供项目批件复印件;自选项目要提供相关的基础论证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单独装订)。
  申请书和附件材料装入档案袋,并贴上封面(材料袋封面格式见附件3)。
  请各申报单位于11月2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中小企业服务中心1号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热线 67068000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许春 67068023

 

附件:
  1.《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
  2.《2016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
  3.《材料袋封面格式》

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01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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