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
   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报送工作将于5月2日至4日进行。为做好本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2]1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同时就我市申报工作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严格贯彻省评审文件精神
   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申报要求、评审条件及有关说明、收费标准等请按江苏省厅苏财会[2012]13号《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二、要做好申报工作的组织和初审工作
   各市(县)、区财政部门要将评审信息及时传达给评审申报人员。各市(县)财政部门要按照省厅《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财规[2011]11号)文件的要求,严把材料质量关,对送审材料对照《申报材料审核表》(见附件)进行初审,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对相关内容盖章确认,并于5月2至5月4日报送市财政局(报送地址:苏州市西中市127号,苏州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内)。
   三、材料报送的时间与地点:
   苏州市区材料报送时间:2012年5月2日至5月4日
   上午9:00——11:00    下午 13:00——16:00
   苏州市区材料报送地点:苏州市中华会计函授学校1号楼107室(苏州市西中市127号)。
   各市(县)、区送审者按照所在地财政局指定的时间、地点报送。
   联系人:沈健,报送期间电话:0512-87676986。其他工作日电话:68615836
   四、申报信息的查阅与下载
   《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财规[2011]11号)、《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及申报材料的格式、要求等可登录江苏省财政厅网站()或苏州市财政局会计之窗网站()查阅或下载取得。


                                     苏州市财政局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