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2012年下半年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资金贷款(科技之星贷款)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2012年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继续设立“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与江苏银行合作,以低息贷款的方式,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下半年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说明

1、本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新申请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

2、本贷款项目优先支持承担过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资金贷款项目、质态良好、取得良好成效并按期归还贷款的企业。续贷额度可在原贷款金额基础上适当提高,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

二、申报条件

1、科技型小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技术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领先,且具备产业化生产的基本条件;

2、拥有已投向市场的核心产品,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的销售额,且处于上升阶段,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企业须以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权、软件著作权)进行质押,且须产权明晰,处于法定有效期内(发明专利剩余有效期不少于8年,实用新型专利剩余有效期不少于5年),且未许可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管理者有个人房产作抵押(房产价值不限);

三、续贷企业要求

1、已获得风险补偿贷款,并按时还款,还款日期与再次申报日期间隔不得超过一年;

2、企业质态较好,上年度销售收入和净利润同比有增长。

 

销售增长率(%)

缴税增长率(%)

可申请增加贷款额度(万元)

1

20

10

100

2

50

20

200

3

100

50

300

注:续贷企业最高贷款额不超过500万元。

四、申报材料

省风险补偿资金贷款项目按照属地化原则,由企业所在地的市、县、区科技局负责组织申报。市、县、区科技局会同同级财政局、江苏银行地方分支机构审核评估后,推荐至省管理服务中心。

企业申报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贷款项目申报书》;{提示:首次申请贷款企业填写申报书一(见附件1);上年度贷款已按期归还,且本年度仍需贷款资金继续原项目成果转化的企业填写申报书二(见附件2)。以新项目申请或原贷款归还时间超过半年后重新申请贷款的企业按首次贷款方式申报。}

(二)申请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贷款承诺书;

(三)申报企业相关资质: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注册资本验资报告、近三年的财务报告(最好为审计过的报告)、纳税情况说明及截至申报月的财务报表;

3、项目情况的佐证材料(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批准文件、技术报告、检测报告等);

4、拟质押的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

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高层管理者拟抵押的个人房产产权证、土地证复印件;

6、与申报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佐证材料(产品经营许可证明、相关资质证书、相关行业登记认证等复印件、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需提供主管机关出具的批准文书复印件);

(四)其他涉及项目的有关资料。

五、时间节点

1、贷款项目受理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31日和2012年10月30日,请有意申报的企业登录园区科技项目申报平台(可通过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或园区科技创新网登录),进行在线报名,点击“项目申报——科技项目申报——江苏省级项目——江苏省风险补偿资金贷款项目,在线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申报书”。

2、2012年8月31日和2012年10月30日前,通过审核的企业及时报送纸质材料5份(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按顺序装订)至中小企业服务中心1号窗口。

六、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67068000

联系人:殷俊67068005yinj@sipac.gov.cn

冯亚婷 67068030、67068013   fyt@sipac.gov.cn

附件:1、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贷款申报书一(首次申报)

2、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贷款申报书二(续贷项目)

3、申请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贷款--承诺书

 

备注:网上申报通过后报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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