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做好2013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下发的《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国家星火计划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和科技惠民计划等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2012〕911号,见附件1)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3年度新产品计划项目分为战略性创新产品和重点新产品两类。请各申报单位申报时,申报类型统一选择“重点新产品”类别进行申报,由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后,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按“战略性创新产品”和“重点新产品”类别分别推荐。
2、申请单位申报流程:
(1)10月12日前,登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进行注册。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并将相关审核资料以特快专递寄送至科技部信息中心。科技部信息中心收到资料后,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单位注册信息的审核。
往年已经在申报中心登记注册的申报单位,仍用原单位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登录,不需要重新注册。
(2)10月15日前,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在线填写申请材料《项目申报表》和《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并将项目申报表、项目产业化前景分析、申报汇总表的电子档上传至苏州工业园区企业网上服务门户(http://eservice.sipac.gov.cn,点击“业务申报”——“科技项目”——“国家级项目”——“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省科技厅。
(3)10月16日中午12:00前,在线打印《项目申报表》、《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并准备好相应的附件材料,按顺序装订申报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一式四份正式报送至中小企业服务中心3号窗口。
3、申报材料:
(1)企业统一用白色封面,按项目申报材料封页(见附件4)、项目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5)、项目申报表(见附件6)、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相关附件材料(见附件2)顺序装订。封页中除推荐编号的后三位数(前九位数统一填2013TJC10)、初评分类、报送分类由省科技厅统一填写外,其余由申报单位填写,申报渠道统一填写江苏省科技厅。产品类别代码等见网站:中的《2013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要求(附件部分)》。
(2)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4、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与火炬计划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咨询电话: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姚飞67068032yf@sipac.gov.cn
          何葭67068011hej@sipac.gov.cn
          殷俊67068005yinj@sipac.gov.cn
   园区科技局 
          李江66680915
 

附件:1、《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国家星火计划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和科技惠民计划等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2012〕911号)
2、2013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3、各省辖市申报汇总表
          4、项目申报材料封面
          5、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6、项目申报表
          7、申报限额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