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2013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申报的通知

各高新技术企业:
高企更名申报采取常年受理,集中申报的方式,已工商更名企业须完成高企更名手续后方可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及后继参加复审。请发生名称变更的企业按照下列要求:
1.高企认定管理工作网()填写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并提交;
2.更名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请参考附件),胶装一式三份,连同《2013年高企更名汇总表》、《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网上生成的PDF)》电子档提交至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中心4号窗口。
注明:已更名并公示的企业无需再提供材料,公示名单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网:/web/static/catalogs/catalog_16300/16300.html
本年度最后一批截止时间:8月30日,请需要更名的企业尽快完成材料报送。
地址:星湖街328号创意产业园2栋A座1层
联系方式: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企业认定窗口:67068033、苏婷67068019sut@sipac.gov.cn、陆明康67068007lumk@sipac.gov.cn
园区科技发展局吴芸芸66680945wuyy@sipa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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