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开展201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专项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备案确认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
201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即将开始,请符合条件、且拟参与201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相关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尽快进行资质备案,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条件及职责
1.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的条件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0%,全年月平均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3)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相关政策。
2.会计师事务所应尽的职责
(1)接受企业委托,依据《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客观公正地对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2)应据实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其参与认定工作资格,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备案所需资料
(1)会计师事务所历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专项审计服务情况简介,以及明确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度拟参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专项审计人员列表、并签字,列表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资历、手机号码及邮箱地址;
(2)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4)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12月员工花名册(盖单位公章)及2012年1-12月的月社保缴费清册(社保部门盖章);
(5)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1月注册会计师花名册(盖单位公章)及所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以上备案材料一式两份,务必于2013年2月22日前,交到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4号窗口进行备案、确认。

三、注意事项
(1)不是所有会计师事务所都要进行备案,本次备案只针对2013年度,要为苏州工业园区内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出具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的事务所;
(2)请各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备案一次,今后年份恕不另行通知;
(3)我们将对部分企业专项审计结果进行抽查,请各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做好相关审计工作。

四、联系方式
地址:星湖街328号创意产业园2栋A座1层
联系方式: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企业认定窗口:67068033苏婷67068019sut@sipac.gov.cn陆明康67068007lumk@sipac.gov.cn殷俊67068005yinj@sipac.gov.cn
园区科技发展局吴芸芸66680945wuyy@sipac.gov.cn
 

 

 

2013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专项审计已作资质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持续更新)http://sme.sipac.gov.cn/NewsDeclaration/NewListDetail.aspx?ContentID=11289

延伸阅读
根据标签自动聚合以下内容

相关公示

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