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苏州市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两化融合水平,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现就组织开展2016年度苏州市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主体
  在园区注册的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
二、 申报类别
  申报示范企业的,申报书中标题选择示范,申报试点企业的,申报书中标题选择试点。
三、 申报材料包括
  1. 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申报书(附件1);
  2. 经审计的上两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 两化融合自评估报告;
  5. 其他有关资质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打印胶装,淡蓝色封面,盖公章(申报书封面、申报书内以及骑缝处)。
四、 其它要求
  申报企业应当在江苏省两化融合评估系统()上完成两化融合自评估,并在申报材料中提供评估报告。请申报企业于2016年11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17楼,并将完整电子档发至(wangrc@),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申报书;
附件2: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江苏省转型升级示范企业标准(试用稿);
附件3:江苏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附件4:江苏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标准;

联系人:王润超
联系电话:0512-89167102,1889697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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