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2013年江苏省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贷款(“科技之星”贷款)项目的预申报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更好地开展园区科技之星贷款业务,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拟启动该业务的预申报工作,对上报的企业贷款需求,中心将会与合作银行及时跟进,具体事项如下:
一、有关说明
1、每个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
2、按时还款的企业需要再贷款时,可以继续申请,额度适当提高,符合条件的续贷企业,贷款额度最高可达500万元;
3、该贷款重点支持科技含量较高,产品市场前景较好的初创型企业以及具有高成长性的高新技术企业;
4、对于利用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资金贷款取得良好成效并能够按期归还贷款的企业,省相关科技计划将优先予以支持;
二、申报条件(同时满足)
1、科技型小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技术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领先,且具备产业化生产的基本条件;
2、拥有已投向市场的核心产品,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的销售额,且处于上升阶段,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申请贷款的企业须用具有法律效力的自主知识产权进行质押;产权明晰,处于法定有效期内(发明专利剩余有效期不少于8年,实用新型专利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5年),且未许可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管理者有个人房产作抵押(房产价值不限);
三、续贷企业要求
1、已获得风险补偿贷款,并按时还款,还款日期与再次申报日期间隔不得超过一年;
2、企业质态较好,上年度销售收入和净利润同比有增长。(见附件)
注:续贷企业最高贷款额不超过500万元。
四、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67068000  
联系人:冯亚婷6706801367068030传真:67068020
邮箱:fyt@sipac.gov.cn  qq:43367032
请预申报的企业认真填写附件《企业基本情况表》,发送至邮箱或传真给我,我们会尽快与你们联系,谢谢配合!
预申报工作常年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