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发布《2013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与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单位:
2013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本年度组织四个专项计划与六个基本计划,其中科技金融专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专项另行单独通知。其他类别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申报方式分为自主申报和定向组织两种方式。指南中对定向组织项目已作标注。自主申报项目按指南要求申报,定向组织项目由市科技局会同有关市、区组织,经专家论证后立项。
二、申报要求
1、关于申报项目单位的基本条件:申报单位须在我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单位应具备实施相关项目的必要条件,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能力,具备为完成项目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人才条件、技术装备基础;企业单位应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资产、资信及经营状况良好;由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必须明确各自在项目中承担的任务,并附合作协议。为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工作力度,原则上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建有研发机构,享受过科技创新政策,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原则上不低于2%(以2012年度统计数据为准)。
2、关于申报项目的基本要求:申报项目须符合指南支持的领域或方向;实施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同一项目不能同时申报两个或多个不同计划;申报项目内容具体,目标明确并可考核,能形成专利、软件著作权、自主专有技术等自主知识产权,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3、关于申报项目负责人的限制:项目第一负责人要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截至2012年底,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应结未结的;目前已承担省、市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含2项)以上的;已承担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尚未结束验收的。
4、关于申报项目单位的限制:列入苏州科技信用档案不良记录的单位,限制申报项目。为及时准确做好科技统计工作,对于未按要求完成科技统计的单位予以限制申报。
5、各类计划申报的特定要求,请参见指南的相关计划部分。
三、申报流程
1、辅导会: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局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计划在4月17日(周三)上午9:30以及下午14:00在中小企业服务中心1楼多功能厅召开工业园区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辅导会,主要就本次申报项目指南进行解读,请4月16日17:00前登录中心网站报名http://sme.sipac.gov.cn/Activity/Index.aspx。
2、预报名:请准备申报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于4月22日(周一)下班前,登录园区科技项目申报平台进行预报名(http://eservice.sipac.gov.cn/),以便园区科技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辅导:登录平台——点击“园区科技企业在线申报平台——原申报平台——项目申报——科技项目申报——苏州市级项目——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后点击提交即可。(中心审核通过前,申报单位可在申报记录中修改项目申报信息)
3、正式申报:企业完成园区系统报名后(无须等待园区审核),请直接登录市科技局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填写项目信息表和项目申报书,并上传所有附件。申报单位注意控制申报材料篇幅,参照申报书限定字数填写。请于4月28日前完成申报材料填写,并通过单位管理员提交至上级主管部门。单位首次登录该系统需要先注册,如果已经注册过,但忘记用户名和密码,请写一份用户名密码遗失声明,留好联系人邮箱并加盖公章传真至67068099,我们会在收到传真后24小时之内处理。
4、材料受理: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将于5月6日-5月8日开始纸质申报材料的受理,请申报人将定稿的申报书、信息表、附件电子档上传至“园区科技企业在线申报平台”,未上传相关材料的项目将不予受理。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照封面、项目信息表(通过项目管理系统下载带“苏州科技”水印的文件后打印)、承诺书、项目申报书(通过项目管理系统下载带“苏州科技”水印的文件后打印)、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采用订书钉或书本式装订,切勿用塑料夹。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指南中另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封面、信息表、承诺书、申报书需要加盖公章和签字,送至中小企业服务中心3号窗口。
四、其他要求
 1、附件清单中要求提供“查新报告”的,查新重点为创新点的新颖性及专利状况;要求提供“研发投入统计资料”的,是指企业科技活动统计表(见附件6)或企业在税务部门办理研发费加计抵扣核准享受税收优惠的汇算清缴单。
 2、申报单位应确保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取得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单位,一经发现,除追回资金外,将记入苏州市科技信用考察记录,三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申报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3、纸质版与项目管理系统中电子版数据的一致性,防止发生电子版申报材料中部分附件缺失的情况。
五、申报时间与受理地点
1、申报日期:
(1)科技金融专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专项另行通知
(2)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常年受理,分批评审立项。
(3)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除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外,其余另行通知;
(4)其它各类专项和计划:5月8日。
2、受理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3号窗口
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1号窗口(仅受理科技金融专项)
六、咨询电话
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姚飞6706801713962520518 yf@sipac.gov.cn
何葭6706801113915522777  hej@sipac.gov.cn
殷俊6706800513962527190  yinj@sipac.gov.cn
热线6706800067068000@sipac.gov.cn
信息交流QQ群:173051918
园区科技发展局:
李江66680915(一般项目)lij@sipac.gov.cn
孙静66680944(国际合作项目)sunj@sipac.gov.cn
技术支持(系统相关问题):
苏州市科技网络中心:65236208
科技查新报告:
苏州独墅湖图书馆信息服务中心(中小企业服务中心8号窗口受理)67068037
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67620884
苏州市科技情报所65830825

如需产学研合作请联系:
园区产学研服务联盟  67068042 chanxueyan@sipac.gov.cn
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苏婷67068033sut@sipac.gov.cn
如企业有融资需求请联系何葭67068011hej@sipac.gov.cn
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请联系:姚飞6706801713962520518 yf@sipa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