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2013年度苏州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工业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类(A2-A4)补充通知

各单位:
苏州市经信委已经发布了苏州市财政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现就工业产业转型升级项目(A2-A4)进行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①在苏州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②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③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④前三年度无不良诚信和违法记录;⑤《项目指南》中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2)申报项目须对照《项目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型分别进行申报,同一企业(包括控股和相对控股企业)只可选择一个专项类别进行申报,已获得过专项扶持的同一项目(实施内容相同)不得变换类别再次申报。
(3)具体申报和材料要求请见附件指南。
二、申报流程:
1、园区系统报名:
请拟申报单位于5月10日下班前,登录园区科技项目申报平台进行预报名(http://eservice.sipac.gov.cn/),以便园区科技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辅导:登录平台——点击“园区科技企业在线申报平台——原申报平台——项目申报——科技项目申报——苏州市级项目——苏州市工业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填写“项目申报表”,选择计划类别,点击提交即可。
2、正式申报:
企业完成园区系统报名后(无须等待园区审核),请直接登录市经信委网站()进行注册并网上申报提交,主管部门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即可导出word打印。请于5月17日前完成苏州市经信委系统申报材料初稿的提交。
注:系统操作请见附件操作手册。
3、材料受理:
5月23、24日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会对纸质申报材料的受理,请申报人将通过审核的材料按照封面、承诺书、申报书、附件的顺序装订(承诺书及附件要求请见指南),一式二份送至中小企业服务中心3号窗口。市经信委系统导出的申报书电子版请上传至园区科技项目申报平台,未上传的不予受理纸质材料。
三、联系人: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热线67068000
姚飞  67068017
何葭  67068011
殷俊  67068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