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苏州市2014年专利资助申报通知

  为促进创新,鼓励发明创造成果知识产权化,更好地做好专利资助工作,根据《苏州市专利资助实施细则(试行)》,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向国(境)外申请专利资助
  (一)申报范围
  注册地或户籍地在本市市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于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向国(境)外申请专利获得受理、授权的专利。
  (二)资助标准
  每件申请资助1万元人民币,主要包括官费、检索费、代理机构服务费等;如以上费用不足1万元的,按实际费用进行资助。同一件专利在多个国家(地区)申请专利的,每个国家(地区)资助总额不超过1万元,资助累计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人民币。
  (三)申报材料
  1.《苏州市向国(境)外申请专利资助资金申请表》(从苏州市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
  2.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国际检索报告、专利授权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单位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及科研机构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个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须提交代理机构出具的包括代收官费、代理服务费、检索费等票据的复印件和费用明细清单,以及向国外汇款时的银行汇款回执单据复印件。单位须在相关费用票据复印件上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个人须在相关费用票据复印件上签名。
  (四)申报程序
  申请人于4月1日至25日向所在区知识产权局提出资助申请。无需网报,纸件材料要求可参照省级向国外申请专利资助(一个专利一份材料,以申请人为单位胶装成一本书)。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李青青
  联系电话:0512-67068035、0512-67068000
  邮箱:lqq@sipips.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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