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4〕137号)精神,按照《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就做好人选的推荐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选拔,重点选拔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围绕《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向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的中青年领军人才倾斜。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一般从各地区、各部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人选中推荐产生。在遴选推荐工作中,以下人选可优先推荐: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学术技术领军人才或省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以及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
  二、选拔条件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 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4.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三、选拔数量和程序
  (一)选拔数量。按照文件要求,江苏省推荐上报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不超过10名。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推荐人选质量,请各申报企业提前联系园区组织人事局(联系方式见下)。
  (二)选拔程序。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干部)部门推荐人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各市、省直各有关单位的推荐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我省推荐人选名单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报送材料和时间
  请申报企业于5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园区组织人事局:
  (一)推荐报告1份。说明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选拔情况,请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二)相关表格。1、候选人情况一览表一式1份(个人免报);2、候选人情况登记表每位候选人1份,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软件个人版生成,软件可从东方智辰公司网站()人社部“百千万人才个人信息采集工具”栏下载。3、人选附件材料1份,内容包括近5年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主要论文、论著复印件;其他能证明自己突出业绩贡献的材料;近年获奖证书复印件;个人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与附件材料分开装订。
  (三)电子数据文件。2014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人选电子数据文件,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软件个人版生成,文件后缀名为“.RPU”。
请各单位严格时限要求,过期报送材料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丁令德 dld@sipac.gov.cn 66680963

 

苏州工业园区组织人事局
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014年5月20日

附:省厅网站具体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