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开展2014年度苏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2014年度苏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按照三个类别进行申报,分别为市科技创新创业市长奖、市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市科技合作贡献奖,中心受理市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2014年度市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产业技术创新和社会发展创新为重点,鼓励企业及产学研联合申报。重点奖励实现技术突破的原创性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应用性成果,带动产业整体升级和高端攀升的突破性成果,显著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发展的重大成果。
  (二)申报条件
  1.市技术发明奖
  市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研制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公民或组织。
  (1)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
  (2)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
  (3)经实施,创造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2.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1)应用类科技成果:申报项目应是技术创新性突出,在实施技术发明、技术开发、重大工程、社会公益等项目中解决了关键技术,取得了自主创新成果(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软件著作权、动植物新品种等),形成了产业的主导技术和产品,并经过1年以上较大规模的成功应用,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为苏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基础类研究成果:申报项目应是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要突破,其原创性科研成果为国内外同行公认;研究成果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对苏州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产生显著影响。
  上述科技成果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且直接关系到人身和社会安全、公共利益的项目,如动植物新品种、药品、食品、基因工程技术等,应获得行政机关审批1年以上;标准类科技成果,应经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并正式颁布实施1年以上,已产生较好的社会或经济效益;新的诊断、治疗、预防和康复等应用技术成果,必须经临床应用1年以上且证明安全有效,所提交的论文不少于2篇,且均已在国内核心专业期刊公开发表1年以上。
  (三)申报基本要求
  1.申报市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应是近年来并在2013年3月1日前在我市辖区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公开发表的成果,其第一完成单位必须是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并符合申报重点和条件。
  2.申报市技术发明奖的项目,必须拥有2件及以上直接支持该项目技术创新(即核心技术)的已授权发明专利。
  3.同一企业限报一项成果,已建有省级企业院士工作站的可申报两项;同一人只能申报一个推荐项目。
  4.申报单位应认真审核项目及附件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5.下列项目不予受理:
  (1)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者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员的资格及排序等存在争议的项目;
  (2)成果实际应用未满一年的;
  (3)涉及国防、国家安全方面的保密项目;
  (4)同一单位同类项目已获市级以上科技奖励的;
  (5)涵盖往年已获奖或已申报未获奖的系列产品、衍生产品,其原理、结构、性能等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的项目。同一单位往年申报项目已用的知识产权证明(含未获奖),不得作为今年申报项目的证明材料。一旦查实,将取消申报、获奖资格。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苏州市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和附件。附件材料包括反映该成果创新性的知识产权证书、有关行业许可或资质证书、应用证明、论文、科技查新报告等。
  应用类科技成果必须提供成果取得实际应用1年以上的确切证明材料,如生产应用证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技术转让协议等。基础类研究成果提供的论文、论著须附上论文检索结论和主要他引论文引用页等证明。
  (五)推荐要求
  各推荐部门应对申报项目作以下几个方面的审查:
  1.申报项目是否符合市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申报重点和条件;
  2.申报书的填写及其提交的附件材料是否完整、真实可靠,装订是否符合要求;
  3.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是否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员资格及排序是否存在争议;
  4.申报市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的完成人员均不超过9人。
  四、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7月20日起登录 “苏州市科技奖励、科技成果管理系统”( )填写申报书并提交至主管部门,待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申报书。以往已登录系统的用户,其登录口令不变。新申请的单位,请发送激活申请申请至 yf@sipac.gov.cn  ,并致电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中心将会分配用户名和密码。
  2、纸质材料提交:
  申报单位将网上审核通过的《推荐(申报)书》由申报系统生成打印,附件部分由支撑材料的原始件扫描排版后打印;按照申报书、附件的顺序装订申请材料,加盖公章,完成人签字。材料一式二份胶装订送至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号窗口。(纸质推荐材料一律为A4纸张,字型不小于5号字,左边装订成册,申报书封面作为封面。网上申报材料中的附件应为原始件的扫描件,单个附件大小不超过1M,附件总数不超过30页。)
  纸质材料最晚受理时间为9月12日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申报系统联系人:市科技服务中心项目服务科,65241080
  科学技术发明奖联系人:园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叶栋   69176076   yd@sipips.org
  科学技术进步奖联系人: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姚飞 67068017 yf@sipac.gov.cn  殷俊  67068005 yinj@sipa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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