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做好EO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外国专家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国专家局,国务院有关部委引智归口管理部门:
  为做好EO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单位欲通过国家外国专家局认可的外国专家组织寻找专家,需登录“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综合管理系统”点击“EO项目管理”进行申请,经批准成为EO项目后,方可利用该系统寻找专家。
  二、各引智归口部门(人才交流协会)不得代实际项目单位申报EO项目。
  三、“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综合管理系统”采用国家、省级(含副省级和部委)、地市外国专家局三级管理模式,按照各自权限对辖区内项目单位的注册和项目进行审批。
  四、对批准的EO项目,用人单位要积极与外国专家组织进行洽谈,落实专家人选
  五、在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申报的EO项目,方可在“引智项目管理”中申请国家经费资助,申请时请准确填写序列号以便与EO项目进行关联。
  六、在使用“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综合管理系统”时出现的技术问题,请查阅“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综合管理系统”使用手册(点击系统网站“系统简介”栏目),或与国家外国专家局信息中心联系。对于系统使用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反馈给我司,以便我们进一步完善系统。

  联系人
  1、信息中心:付俊生
  电话:010-68948899-50307   
  2、经技司:钟震、金红、梁沈平
  电话:010-68948899-50510、50358、50505

 

国家外国专家局经济技术专家司
201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