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2015年省双创计划的申报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5 年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双创人才项目的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双创人才
  本次征集:双创人才项目分创业、企业创新、卫生创新、文化创新等4 个类别,详情见附件“申报条件”。
  2.双创团队
  本次征集:科技、战略性新兴产业、软件和互联网、教育、现代农业、服务外包、文化、卫生、诺贝尔奖获得者、外国院士、“国家重大人才引进工程”研究院等11 个类别,详情见附件“申报条件”。
  3.双创博士
  本次征集:创业、企业创新、企业博士后、县级医院创新、境外世界名校(详情见附件“境外世界名校名录”)、科技副总、产业教授指导博士等7个类别,详情见附件“申报条件”。
二、支持政策
  1.资金支持
  (1)对入选的双创人才,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50 万元或100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其中用于个人补助的不得低于30%,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已获得“双创博士”或“江苏特聘教授”的,在原资助金额基础上补足至50 万元或100万元。
  (2)对入选的双创团队,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300 万-800万元的人才经费资助,其中用于团队成员补助的不得低于30%,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各相关主管部门给予300 万-3000 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如属世界一流水平的双创团队,或由省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省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急需引进的团队,将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方式,给予特别支持。
  (3)对入选的双创博士,两年内省级财政给予15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其中用于个人补助的不得低于50%(科技副总类、产业教授指导博士类不低于30%),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
  2.项目推荐
  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国家重大人才引进工程”“万人计划”,优先推荐申报省“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省“333 工程”等计划,优先向金融机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推荐融资项目,享受我省各地、各部门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3.配套服务
  按照国家、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关政策,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工作条件、签证、落户、医疗、保险、税收、配偶安置、子女入学、驾照转换等方面支持与服务
三、申报要求
  (1)须通过“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该系统预计于近日开放。
  (2)各类相关材料(详情见附件“2015年双创计划申报通知”之“需提供的相关材料清单”)须上传原件的扫描件或数码照片。
  (3)纸质材料初稿须在2015 年2 月13 日前提交: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1号窗口,包括申报书、创新创业计划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合并装订,一式两份。
  人才办将组织专家于2月27日-3月2日期间以邮件(以申报系统所填写的申报人邮箱为准!!!)和系统留言方式推送反馈意见,请密切关注、查看,及时修改后重新提交。
纸质材料定稿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4)申报书、汇总表、基本条件评价表、创新创业计划书内容纲要等文件即将发布,可在“江苏人才工作网”(/)以及“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申报系统”()登录页面下载。
  (5)申报人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 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申报。
四、联系方式
  网上申报咨询电话:025-83309766
  省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处:025-83391028(双创团队-战略性新兴产业类)
  省经信委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025-82288053(双创团队-软件和互联网类)
  省教育厅师资处:025-83335120(双创团队-高校类、双创博士-境外世界名校类高校创新类+产业教授指导博士类)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025-83222067(双创团队-科技类、双创博士-企业创新类+境外世界名校企业创新类)
  省科技厅产学研处:025-83363139(双创博士-科技副总类)
  省人社厅专家和国际合作处:025-83236097(双创博士-创业类+境外世界名校创业类+企业博士后类)
  省农委产业化处:025-86263731(双创团队-现代农业类)
  省商务厅服务外包处:025-57710181(双创团队-服务外包类)
  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025-83620628(双创人才-卫生创新类、双创团队-卫生类、双创博士-县级医院创新类+境外世界名校医院创新类)
  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协调小组联合办公室:025-87798856(双创人才-文化创新类、双创团队-文化类)
  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杨央 67068016、蒋梦溪 67068030;leader@sipac.gov.cn

 

苏州工业园区组织人事局
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二零一五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