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开展第十九批苏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的通知

各单位:
  第十九批苏州市政府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工业、软件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受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在我市同行业领域中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行业带动作用。行业领域分工业、物流业和软件业。
  2、企业具备一定的经济技术实力,在行业内具有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创新体系健全、完整,运行有效。
  3、企业具有必要的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落实相应的研发经费。
  4、企业拥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技术带头人实践经验丰富,科研水平强。
  5、企业营业收入总额、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和研发人员数四项指标分别不低于2000万、200万、200万和20人。
  6、构建产学研多形式合作的协同创新组织架构。企业至少与一家大专院校或科研院所建立长期的合作机制。
  7、企业近两年内(指申请当年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之一:
   ①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税务或海关部门立案审查;
   ②走私行为;
   ③发生重大产品质量责任事故。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请申请单位填写附件1和附件3,并于5月29日前发送至 yf@sipac.gov.cn 。6月8日前,将申请材料初稿(含评价表、申请报告、附表、附件)一式一份不用装订,送至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初审,审核通过后,请于6月12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二份胶装后,送至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号窗口,最终核定的汇总表、申请报告、评价数据表、附表电子版发送至 yf@sipac.gov.cn 。
备注:申请工业领域企业技术中心请按照《2015年苏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格式(工业领域)》准备材料。
联系方式: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热线 670680000 67068000@sipac.gov.cn
  姚飞 67068017 yf@sipac.gov.cn
  何葭 67068011 hej@sipac.gov.cn
  殷俊 67068005 yinj@sipac.gov.cn
  苏州市经信委:
  科技与质量处 68615550 kj68615635@
  软件办 65212720 sz_r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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