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您好,请问申报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基本条件是什么?2020-09-10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开展2020年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条件
      园区内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等申请设立省创新基地,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一项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4.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展开更多

  • 【苏州市柔性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海鸥计划”】您好,请问苏州市柔性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海鸥计划”的资助标准是什么?2020-08-14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苏州市柔性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海鸥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资助标准
      “海鸥计划”采取事后补贴方式。以引智对象所作贡献为依据,按照绩效择优补贴,分为在用人单位领取工薪和不在用人单位领取工薪两大类,具体资助标准如下:
      (一)在用人单位领取工薪的,用人单位实际支付计税工薪应高于5万元。工薪在5万~10万元的,按工薪的25%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工薪在10万~20万元的,按工薪的30%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工薪在20万元以上的,按工薪的35%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单个项目(人才)补贴最高60万元。工薪不是指年度工薪,也不是必须按月支付,可以累计。工薪证

    展开更多

  • 【苏州市柔性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海鸥计划”】您好,请问苏州市柔性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海鸥计划”的申报条件是什么?2020-08-14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苏州市柔性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海鸥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要求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事业单位,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企业等科技型企业,以及建有市级(含)以上研发平台的企事业单位;
       2.用人单位与人才签订的项目协议或者工作协议中明确的年在苏工作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需要提供来苏州的凭证,如其他城市往来苏州的车票、在苏州住宿等);
       3.柔性引智采用阶段性全职在苏工作方式的外籍专家,合同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以下情况不在申报资助范围:
       1.已全职

    展开更多

  • 【苏州市柔性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海鸥计划”】您好,请问苏州市柔性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海鸥计划”的申报对象是什么?2020-08-14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苏州市柔性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海鸥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要求
      “海鸥计划”是指通过打破国籍、地域、身份、人事关系等人才流动中的刚性制约,坚持以用为本,充分体现个人意愿和用人单位自主权,以契约管理为基础的柔性引进海外人才智力的方式。
      (一)申报对象
       1.外籍专家(不含港澳台专家);
       2.尚未取得外国国籍,但长期在海外工作或定居的人才(持绿卡、永居专家均可;中国国籍且长期在海外工作,需要提供在海外工作证明也可)。
      以上对象需以柔性方式在我市用人单位主持或参与实质性项目。

    展开更多

  • 【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个税奖励】您好,请问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持有人申报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奖励,奖励标准是怎样的?2020-08-10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持有人申报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奖励的通知》
    三、注意事项
    2.该政策奖励金额为持证人上年度在当地税务部门所缴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额的40%,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历年奖励总额累计不超过30万元;与苏州市优秀人才贡献奖励历年累计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与苏州市优秀人才贡献奖励、苏州市高端人才奖励计划历年累计总额不超过120万元。

    展开更多

  • 【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个税奖励】您好,请问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持有人申报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奖励,申报材料是什么?2020-08-10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持有人申报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奖励的通知》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除申报表外,其他材料需在初审现场查验原件,并留存盖有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1.《2020年度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持有人个人所得税奖励申报表》(见附件1,提供原件);
      2.申报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携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申报人所持《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主证(携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申报人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申报人所在企业应与其所持居住证上的工作企业一致。携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申报人与所在企业签订

    展开更多

  • 【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个税奖励】您好,请问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持有人申报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奖励,申报范围是什么?2020-08-10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持有人申报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奖励的通知》
    一、申报范围
      申报人应持有有效的《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主证,同时受聘在本市工商注册且税务登记企业工作,上一年自然年度(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在本市工作且在本市缴纳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

    展开更多

  • 【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您好,请问2020年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扶持政策是什么?2020-07-01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
    三、主要扶持政策
      立项的团队、人才可按照《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苏委办发〔2016〕95号)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主要包括:
      1.对立项的创业领军人才、企业创新领军人才、区域重点产业领军人才,给予100-400万元的项目资助经费和100-250万元的安家补贴;创新领军人才的引才企业可获30-50万元引才奖励。
      2.对立项的高校院所创新人才,给予50-100万元的项目资助经费,引才单位按照《关于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享受相关资助政策。
      3.加强对人才项目的滚动

    展开更多

  • 【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您好,请问2020年第二批姑苏创新领军人才的申报条件是什么?2020-07-01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
    二、支持类型和条件
    2.创新领军人才
      创新领军人才分企业创新人才和高校院所创新人才两类。
      企业创新人才主要支持到苏州科技型企业领衔科技创新工作,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创新人才。基本条件如下:
       (1)拥有博士学历学位(对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到硕士);
       (2)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关键岗位5年以上相关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并取得较为突出业绩,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
       (3)2018年7月1日后新引进到苏州企业工作,并于2020年6月3

    展开更多

  • 【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您好,请问2020年第二批姑苏创业领军人才的申报条件是什么?2020-07-01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
    二、支持类型和条件
      1.创业领军人才。重点支持具有较强资源整合能力,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到苏州创业,特别是懂技术、懂市场,在相关领域开创技术新路径、商业新模式、产业新质态,对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起到引领支撑作用的领军人才。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对业绩特别突出的可放宽到本科),具有3年以上相关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2)创业项目掌握相关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主导产品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

    展开更多

上一页 下一页 1234 5 >> 末页Go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