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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

工信部联节〔2021〕213号
级别:国家级状态: 有效
分类:其他政策,国家级,其他
支持方式:其他
支持产业:高端装备制造
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决策部署,推进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提升工业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根据《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以主要用水行业为重点,以试点示范为引领,以先进技术推广应用为抓手,分类统筹推进工业废水循环利用,促进工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力争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4%左右,钢铁、石化化工、有色等行业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进一步提升,纺织、造纸、食品等行业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较2020年提升5个百分点以上,工业用市政再生水量大幅提高,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6%,基本形成主要用水行业废水高效循环利用新格局。

表 主要行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重点行业,实施废水循环利用提升行动。聚焦废水排放量大、改造条件相对成熟、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造纸、纺织、食品等行业,稳步推进废水循环利用技术改造升级。编制典型行业废水循环利用路线图,综合施策、分业推进,提升用水重复利用率,降低废水排放量。(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 1 重点行业废水循环利用提升行动

        石化化工行业:强化用水强度控制,在炼油、现代煤化工、烯烃、芳烃、甲醇、化肥、氯碱、纯碱、硫酸、涂料等重点用水子行业有序开展用水审计、水平衡测试、节水诊断工作,发布重点产品水效“领跑者”指标,推动重点用水企业水效对标和节水技术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实施化工企业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测”。大力推广应用电化学循环水处理、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回用、水管网漏损检测、智慧用水管控系统等废水循环利用先进装备技术工艺,降低废水排放量。到2025年,石化化工行业规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94%。

        钢铁行业:加强行业节水管理和考核,强化用水强度控制,积极推动水效对标和节水技术改造。推广应用高效循环用水处理、生产工艺干法半干法冷却或洗涤、高浓度有机废水回用、高盐废水减量、智慧用水等废水循环利用先进装备技术工艺。实施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技术改造。打造产城融合模式,推动钢铁企业加大利用城市再生水。到2025年,钢铁行业规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97%。

有色金属行业:强化用水强度控制,制定鼓励水资源高效利用的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积极推动节水技术改造,完善串联用水和废水分级分质回用的网络化、智能化调配系统。推广应用有色冶炼重金属废水深度处理与回用、高盐废水资源化处理等废水循环利用先进装备技术工艺。到2025年,有色行业规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94%。

        纺织行业:加强废水循环利用能力建设,鼓励化学纤维制造、喷水织造、纺织染整等行业实施节水型企业和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开展水平衡测试和水效对标达标。大力推广洗涤水梯级利用、化纤长丝织造废水高效利用、印染废水膜法深度处理等废水循环利用先进装备技术工艺。鼓励纺织企业加大再生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力度,严控新水取用量。开展废水循环利用水质监测评价和用水管理,推动重点用水企业搭建废水循环利用智慧管理平台。到2025年纺织行业规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78%。

        造纸行业:加大废水循环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力度。大力推广碱回收及蒸发站污冷凝水的分级及回用、化学机械浆或废纸浆的制浆水循环使用、制浆造纸生产用水梯级利用等工艺。推广备料废水循环回用、低卡伯值蒸煮、多段逆流洗涤封闭筛选、氧脱木素、无元素氯或全无氯漂白、纸机用水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推广高效沉淀过滤白水回收、漂白洗浆滤液逆流使用、高压喷淋、透平风机、生产过程中高浓技术和过程智能化控制等装备技术工艺。到2025年,造纸行业规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87%。

        食品行业:大力推动高浓度有机废水、高盐废水、发酵高浓废水等处理后再用于锅炉用水(软化水、冲渣)、地面冲洗、厂区绿化等,减少有机物排放,提高行业用水效率。到2025年,食品行业规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65%。

        (二)坚持创新驱动,攻关一批关键核心装备技术工艺。部署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研究,纳入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十四五”产业科技创新发展规划以及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规划,支持企业、研究机构突破一批工业高性能膜及组件、绿色水处理药剂、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循环利用等关键核心材料及工艺技术。选择有代表性的园区开展技术综合集成与示范,研发集成低成本、高性能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装备技术工艺,打造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技术、工程与服务、管理、政策等协同发力的示范样板。(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 2 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方向

        石化化工行业:突破煤化工酚氨废水深度除油预处理及焦油资源化回收、煤化工生产废水同步除油除浊回用处理、现代煤化工行业浊循环、旋流/离心分离-结晶纯化废水资源化处理、高盐废水单质分盐、高盐有机废水脱盐与浓缩蒸发、含盐废水催化湿式氧化处理技术、含氨废水高效汽提及资源化利用、热膜耦合高含盐废水资源化、低能耗生物膜处理技术、膜法低成本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废水厌氧生物深度处理等关键核心技术。

        钢铁行业:突破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冷轧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循环水高效冷却、高浓缩倍数循环水处理、循环水系统水质稳定在线监控、脱硫废水深度处理回用、高盐废水单质分盐、高氯废水脱盐、废水零排放及资源化利用等关键核心技术。

        有色行业:突破有色冶炼重金属废水深度处理与回用、湿法冶金高含盐废水回收与资源化、重金属冶金污酸废水资源化及处理、低能耗生物膜处理等关键核心技术。

        纺织行业:突破印染废水催化氧化及高效处理回用、长丝织造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再生水高效能反渗透处理等关键核心技术。

        造纸行业:突破新型造纸废水多级净化深度循环利用等关键核心技术。

        食品行业:突破食品高倍浓缩蒸发及脱水干燥超低VOCs排放等关键核心技术。

        (三)实施分类推广,分业分区提升先进适用装备技术工艺应用水平。组织各地及行业协会、中央企业遴选、发布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以及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制定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技术推广方案和供需对接指南,围绕京津冀、黄河流域、长江经济带等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区域,聚焦重点用水行业,大力推广一批先进适用的废水循环利用技术装备。鼓励各地方、各行业探索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技术推广新机制,大力推广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技术。到2025年,推广100项先进适用的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技术装备。(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生态环境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突出标准引领,推进重点行业水效对标达标。依托重点用水行业标准技术委员会,进一步加强节水标准化工作组建设,加快制修订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技术、管理、评价等标准。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健全废水循环利用评价指标,引导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对标改造。鼓励各地区结合实际依法制定更严格地方标准。组织各地及行业协会、中央企业加强相关标准宣贯,遴选一批废水循环利用效果显著、水效指标先进的企业,发布领跑者名单和先进用水指标,编制典型案例,引导企业水效对标达标,提升用水效率。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4%左右。(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 3 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标准提升方向

        共性通用:工业废水深度净化纳滤技术规范,分质用水、串级用水技术规范,反渗透废水综合回用技术规范,超滤系统再生水技术,企业水平衡测试方法,工业园区水回用绩效评价指南,工业用城市再生水处理技术评价方法等。

        石化化工行业:化工企业废水回用技术导则和指南、双膜法化工废水深度回用技术规范、炼油废水深度处理回用技术要求等。

        钢铁行业:钢铁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实施指南、烧结烟气湿法脱硫废水处理回用技术规范、钢铁工业浓盐水处理回用技术规范、钢铁企业综合废水深度处理回用技术规范、钢铁企业综合废水回用水质技术要求,烧结脱硫废水循环系统、焦化酚氰废水处理回用系统、冷轧废水处理回用系统、钢铁企业综合废水回用设施运行技术要求等。

        纺织行业:纺织企业水平衡测试导则、喷水织造工艺回用水水质要求、印染废水深度处理与回用技术指南等。

        食品行业:食品企业水平衡测试导则、水足迹核算与评价等。

        (五)强化示范带动,打造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标杆。围绕重点用水行业,组织各地及行业协会、中央企业优先选择水效领跑者企业、绿色工厂、绿色园区、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遴选、发布一批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示范企业和园区。推动企业、园区根据内部废水水质特点,围绕过程循环和末端回用,实施废水循环利用技术改造,完善废水循环利用装备和设施,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提升企业水重复利用率。重点围绕京津冀、黄河流域以及长江经济带等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区域,创建一批产城融合废水高效循环利用创新试点。推动有条件的工业企业、园区与市政再生水生产运营单位合作,完善再生水管网,衔接再生水标准,将处理达标后的再生水回用于生产过程,减少企业新水取用量,形成可复制推广的产城融合废水高效循环利用新模式。到2025年,形成50个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业废水循环利用优秀典型经验和案例。(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服务支撑,培育壮大废水循环利用专业力量。组织各地、行业协会及中央企业遴选、发布一批废水处理装备、工程应用优质企业,培育一批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工艺技术创新等领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引导重点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组建工业废水循环利用产业联盟,重点面向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区域,通过合同节水管理、委托运行等专业化模式,为重点用水企业废水循环利用提供信息咨询、技术改造、设施建设、运营及维护等一体化综合服务,系统提升企业废水循环利用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综合施策,提升废水循环利用管理水平。推动规模以上用水企业加快对已有数字化管控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智慧管理平台,形成感知、监测、预警、应急等能力,提升废水循环利用的数字化管理、网络化协同、智能化管控水平。强化行业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全面推行规划和重大项目布局、新建(改扩建)项目水资源论证,重点用水行业项目具备废水循环利用条件但未有效利用的,严格控制新增取水。(水利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在长江经济带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推动园区工业废水应纳尽纳、集中处理和达标排放。(生态环境部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节约用水工作等现有部际协调机制作用,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抓好重点任务落实。地方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力度鼓励和支持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结合实际确定本地区工业废水循环利用重点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措施。(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策支撑,完善激励机制。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相关项目,鼓励地方设计多元化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机制。落实促进工业绿色发展的产融合作专项政策,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为开展废水循环利用技术改造企业提供担保、信贷等绿色金融支持。落实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优化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支持推广应用先进废水循环利用装备技术工艺。(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化宣传交流,推动国际合作。鼓励行业协会、科研院所、标准化组织、新闻媒体、产业联盟等机构,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活动加强科普,开展技术培训、知识竞赛和现场推广会等。完善公众参与机制,统筹发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等作用。利用现有双多边机制,推进产业合作、标准对接和技术交流等。鼓励优势企业“走出去”,组织实施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系统解决方案。(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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