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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知识产权人才库与江苏省知识产权人才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苏知发〔2016〕68号
级别:江苏省级状态: 有效
分类:知识产权政策,江苏省级,知识产权人才
支持方式:其他
支持产业:所有产业
发文单位: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意见》提出的“建立知识产权人才信息库,发布知识产权人才供需信息,推动知识产权人才优化配置”的重要措施,为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建设高素质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促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现制定江苏省知识产权人才库与江苏省知识产权人才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方针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战略思想,以建设知识产权决策咨询专家库、领军人才库和骨干人才库为重点,加强与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库的衔接,统筹规划各类人才的使用和管理,形成有效的江苏省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和人才信息共享机制,积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建立政府部门和社会共同推动、良性发展的知识产权人才管理和使用工作格局,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一)按照构筑知识产权人才高地的总体目标,分两个阶段建设江苏省知识产权人才库与江苏省知识产权人才信息网络平台。

        第一阶段:建设包括江苏省知识产权决策咨询专家库、领军人才库、骨干人才库在内的江苏省知识产权人才库。

        第二阶段:通过对江苏省知识产权人才库中相关信息的采集,建设江苏省知识产权人才信息网络平台。

        (二)知识产权人才库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分级分类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库,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1.在省知识产权局现有专家库基础上,立足全国,放眼全球,继续选聘一批学识渊博、学术造诣高、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知识产权专家组成江苏省知识产权决策咨询专家库。到2020年,计划选聘决策咨询专家100人。

        2.每年组织开展江苏省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骨干人才的评选工作。到2020年,在全省范围内评选出江苏省知识产权领军人才200名、骨干人才2000名。

        (三)知识产权人才信息网络平台建设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江苏省知识产权人才库各类人才相关信息的采集,应用信息化手段对各类知识产权人才进行分级分类管理,搭建江苏省知识产权人才信息网络平台,实现以江苏省知识产权人才库为数据中心,衔接国家知识产权人才信息网络平台的分级分类管理的网络平台。

        三、实施办法

        成立由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的江苏省知识产权人才评选工作委员会,组织协调江苏省知识产权决策咨询专家库专家的选聘工作,以及江苏省知识产权领军人才、骨干人才的评选工作。评选工作委员会由江苏省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各职能处室负责人,知识产权司法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事业单位、企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领域的知识产权知名专家组成。江苏省知识产权人才评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宣传教育处。

        (一)江苏省知识产权人才库

        江苏省知识产权人才库内设江苏省知识产权决策咨询专家库、领军人才库和骨干人才库。

        从2016年4月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江苏省知识产权领军人才、骨干人才评选工作,并在现有江苏省知识产权专家库基础上,建设江苏省知识产权决策咨询专家库。根据选聘和评选结果对入库人才开展数据采集、加工和分类,形成数据库,并按各行业和领域进行分类管理和使用,2016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建设工作。

        1.江苏省知识产权决策咨询专家库

        在省知识产权局现有专家库基础上,按照评选工作委员会委员提名、初核、集中评选、社会公布等程序,再选聘一批精通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熟悉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在知识产权法律、政策及战略研究、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司法、企事业知识产权管理、中介服务、国际知识产权纠纷处理及维权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学术带头人加入江苏省知识产权决策咨询专家库。

        江苏省知识产权决策咨询专家库专家实行选聘管理使用制,原则上每3年选聘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补充。

        2.江苏省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库

        入库人才评选条件:

        (1)有求真务实、严谨负责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坚韧不拔的进取精神,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分析和研究问题,自愿投身江苏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事业。

        (2)具有扎实的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在所属业务领域有高水平的执业能力和统领素质。

        (3)组织协调能力突出、实践经验丰富,具有业界公认的突出业绩,原则上应为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学术带头人,或单位负责知识产权工作3年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

        (4)同等条件下,已获得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相关资质证书或江苏省知识产权高级工程师资格者优先入库。

        3.江苏省知识产权骨干人才库

        入库人才评选条件:

        (1)有精诚务实的事业心和勇于探索的进取精神,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分析和研究问题,自愿投身江苏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事业。

        (2)具有较为全面的知识产权专业知识,精通某一专属领域业务,是所在单位本业务领域重要工作的具体承担者。

        (3)综合业务能力出众,可以独立、成功、熟练地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具有业内或单位公认的工作业绩,原则上应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学术研究人员,或单位从事知识产权工作3年及以上的业务骨干。

        (4)同等条件下,已获得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相关资质证书或江苏省知识产权高、中级工程师资格者优先入库。

        江苏省知识产权领军人才、骨干人才实行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按照初核、函评、集中评选、人选公示和社会公布等程序进行评选,经审核后,进入江苏省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库、骨干人才库,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

        (二)江苏省知识产权人才信息网络平台

        整合江苏省知识产权人才库中的各类人才信息资源,建立江苏省知识产权人才库信息网站页面,利用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宣传平台进行链接,建立包括知识产权决策咨询专家库专家、知识产权领军人才、知识产权骨干人才的人才库分类信息。同时设置知识产权人才工作动态、知识产权人才政策专栏,形成统筹协调的江苏省知识产权人才信息网络平台。

        从2016年4月开始,搭建江苏省知识产权人才信息网络平台,2016年6月试运行,2016年年底前正式发布江苏省知识产权人才信息网络平台,实现人才信息资源的有序流动和广泛共享。

          四、组织保障

        (一)组织方式

        江苏省知识产权人才库由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统筹协调组织建设,全省知识产权系统共同实施。江苏省知识产权人才信息网络平台由江苏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配合省知识产权局建设并负责日常维护更新。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本地区人才工程的规划,人才培养和推荐。

        (二)制度建设

        1.实行培训登记制度。省知识产权局、各有关部门,以及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和各知识产权培训基地要将各类人才参加人才工程培训学习的情况记入人才培训信息档案,颁发相应的“人才培训证书”,并将人才培训情况作为人才培养、使用的重要内容。

        2.建立人才库和人才信息网络平台信息使用与维护制度。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和江苏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要根据相应任务开展工作,并选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标准统一、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各类人才库的不同特点,建立人才库和人才信息网络平台信息使用与维护制度,制定相关规范和操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确保人才库和人才信息网络平台维护及时、信息准确、管理规范、使用科学。

        (三)保障落实

        全省知识产权系统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人才库和知识产权人才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工作,统一认识,形成合力。要加大实施方案的落实力度,建立目标责任制,立项分解任务,加强政策保障,加大经费投入,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情况。要加大人才培养的宣传工作力度,对实施过程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表彰,营造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良好环境和氛围。要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实施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实施方案顺利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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