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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实施独角兽企业培育工程的若干意见》

苏园管〔2018〕66号
级别:园区本级状态: 有效
分类:科技创新政策,园区本级,独角兽企业
支持方式:奖励
支持产业:所有产业
发文单位: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一、总体思路

        依据独角兽企业跨界融合、颠覆性、自成长的独特发展规律和路径,按照整体谋划、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的原则,重点聚焦生物医药、纳米技术应用、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集聚高端人才、金融资本、知识产权等创新资源,合理构建分层分类的企业扶持体系,推动科技企业快速成长为独角兽企业,着力培育一批具有颠覆性创新、爆发式成长、竞争优势突出、未来产值大的独角兽企业,示范带动园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二、培养对象

        纳入园区独角兽培育工程的企业是指企业总部注册在园区、获得过私募投资、尚未上市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强大的科技创新活力,符合园区生物医药、纳米技术应用和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根据企业发展阶段,园区独角兽企业培育工程分两个层次进行梯队培育。

        1.独角兽企业:最新一轮投后估值10亿美元(60亿元)及以上,成立10年内;

        2.准独角兽企业:最新一轮投后估值3-10亿美元(18-60亿元),成立8年内。

        三、主要目标

        01 培育全球影响力的独角兽企业。到2020年,累计培育独角兽企业10家、准独角兽企业15家,力争培育1-2家超级独角兽企业(估值100亿美元),基本建立聚焦产业、分层分类的企业培育扶持体系,上市企业累计超30家。

        02 培育以独角兽企业群为代表的地标产业。发挥独角兽企业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升级的引领带动效应,加快发展生物医药、纳米技术应用、人工智能等优势产业,重点扶持在集成电路、第三代半导体等未来产业技术领域的颠覆性创新技术的突破与创新。到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500家,三大新兴产业产值达2800亿元,快速形成以生物医药独角兽企业群为代表的园区地标产业。

        03 激发独角兽企业聚才用才的主体活力。鼓励支持独角兽企业积极培养和引进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聚焦独角兽企业需求,实施精准引才工程。到2020年,自主培育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累计达200人,省双创人才和团队累计达300人,市姑苏人才和团队累计达400人,园区科技领军人才累计达2000人。

        04 优化促进独角兽企业快速成长的生态环境。围绕独角兽企业成长生命周期,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优化开放式创新网络,营造“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通过“政府扶持+市场驱动+金融支撑”,推动资本市场与创新企业结合,逐步形成符合独角兽企业成长规律、开放包容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四、重点举措

        构建分层分类的独角兽企业支持体系

        1.重点培育,构建独角兽企业培育库。遴选一批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高新技术领域具有高成长性的企业入库,形成独角兽企业培育梯队。

        2.精准扶持,支持独角兽企业做大做强。对于纳入独角兽培育工程的企业,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方式在研发投入、投融资、用地、人才等多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3.定向招商,在全球范围内筛选引进独角兽潜力项目。瞄准独角兽企业“产业新、资产轻、资源消耗少、市场价值大”的特征,精心编制项目招商路线图,强化独角兽企业定向招商。对于符合独角兽、准独角兽条件的优秀项目,可给予不设限的“一事一议”重点支持。

        构建以独角兽企业为主体的产业创新体系

        4.持续优化新兴产业战略布局。鼓励企业前瞻布局产业前沿、颠覆性技术研发,加快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成果。面向生物医药、纳米技术应用、人工智能等在全国全省范围内具有突出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成各种资源,加大培育力度,打造以生物医药产业为代表的1-2个独角兽企业集群。

        5.加强重点产业领域科技研发投入。集聚全球资源,深入推进与中国科学院、哈佛、麻省理工等名所名校的战略合作,推动重大原创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吸引其优秀团队的产业化项目在园区落地。支持企业争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全力打造支撑未来产业发展的技术创新平台。加大企业研发投入补贴力度,可突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700万元的规定。

        6.鼓励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企业积极承担国家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各类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经园区备案后,给予项目立项金额20%的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500万元。

        7.深化科技创新产品政府首购试点。根据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企业首次投放市场的自主创新产品和服务。推动企业自主创新产品市场推广,鼓励企业在园区建设首次示范工程,完工后按该产品费用的30%给予补贴,示范工程实施方年度补贴金额最高可放宽至200万元。

        定制化打造独角兽企业金融支撑体系

        8.优化区域股权投资结构。发挥园区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作用,引导社会化资本投资独角兽培育工程企业。依托园区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基金,设立30亿元“独角兽企业专项投资基金”,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9.完善政策性债权融资体系。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开发以知识产权、供应链、股权等为基础资产的新型融资产品。对于企业基于扩大规模或产业结构升级等产生的融资需求,提供最高2亿元的“扎根贷”支持,优先纳入“并购贷”支持范围。

        10.支持企业上市融资。优先将纳入独角兽培育工程的企业列入拟上市重点企业名单,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上市路径,加快推进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对实现上市的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建立支撑独角兽企业创新发展的人才智力体系

        11.大力引育高层次人才团队。支持企业大力引进产业发展最前沿、科技创新最核心的关键技术和管理人才。对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经评审后纳入金鸡湖人才计划给予支持,对企业高管优先纳入金鸡湖创业导师培育计划。实施金鸡湖伙伴计划,进一步发挥企业在招才引智中的主体作用,对纳入独角兽培育工程的企业从高给予一次性奖励。

        12.营造人才安心创业的生态。对企业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在购房补贴、优惠租房、培训补贴、落户入学、医疗保健、出入境便利、人民币汇兑、后勤服务等方面给予重点政策支持。在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下,对个人取得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所得,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对个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所得,适当延长纳税期限。

        构建独角兽企业快速成长的生态环境

        13.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和知识产权违法侵权举报制度。支持企业牵头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和海外市场知识产权预警分析机制。支持企业在重点领域开展专利导航工作,强化企业在核心技术领域加大海外PCT专利布局,构建核心技术专利池,可突破每家企业每年500万元的专利申报资助的规定。

        14.保障企业发展用地。对有用地需求的企业,保障供地。探索放宽土地投资强度等限制,推动企业快速成长,实现规模销售,促进企业将高估值转化为高贡献。

        15.提升亲商服务水平。解放思想、转变理念,探索在一站式服务中心开设“独角兽企业服务专窗”,帮助企业一站式解决办证、规划、开工、建设、竣工、投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提供“专业、精准、便捷”的个性化政务服务。

        五、组织保障

        0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党工委领导挂钩服务独角兽企业制度。建立由管委会主要领导牵头,各功能区和相关局办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独角兽企业培育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科信局,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加快独角兽企业发展。

        02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园区财政每年统筹专项资金重点培育独角兽企业,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和引导作用,加快独角兽企业培育的创新创业要素集聚。

        03 做好入库企业监管。独角兽企业培育工作坚持“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的原则。由科信局负责完善独角兽培育企业的遴选机制,建立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按标准重新确定入库企业。独角兽培育企业入库后,培育期不超过5年。

        六、其他说明

        (一)对成立时间超过10年但其他条件达到独角兽企业标准的企业,按“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

        (二)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限三年。本意见由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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