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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意见》

苏办发〔2006〕26号
级别:江苏省级状态: 有效
分类:人才激励政策,江苏省级,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支持方式:荣誉,其他
支持产业:所有产业
发文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

苏办发〔2006〕26号

    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是省委、省政府实施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从1997年开始,我省组织实施“333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工程”和“333新世纪科学技术带头人培养工程”,一大批中青年人才成为各领域的高级专家,7人当选为“两院”院士,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特等奖18人,一等奖99人,二等奖156人,获得发明专利606项,一大批科研成果实现了产业化,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333工程”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了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我省高层次人才的创新创业创优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根据《江苏省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工作“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纲要》和《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对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现就“十一五”期间实施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主题,以提升国际化素质为核心,以培养造就一批处于世界前沿水平的高级专家和在国内有重要影响的科技领军人才为重点,推进全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顺利实现我省“十一五”发展目标和“两个率先”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二、总体目标
    从2006年起,选拔30名中青年首席科学家、300名中青年领军人才和3000名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通过培养,到2010年,第一层次的30名中青年首席科学家,在国际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具有世界领先水平并能带领一个国际水准的学术团队,其中10名左右成长为“两院”院士;第二层次的300名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在国内科学技术界具有一流水平,在相关领域做出重大贡献,其中150名左右成长为杰出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和科技企业家;第三层次的3000名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在省内科学技术界具有一流水平,取得显著成果和突出业绩并能推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地区和行业发展,其中1500名左右成长为各领域的科技领军人才。
    三、选拔要求
    (一)选拔原则
  ——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原则。重点选拔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中青年高层次人才,特别要注重选拔有突出贡献的具有良好发展潜质的青年人才。
  ——应用基础研究与技术创新并重的原则。注重选拔有重大理论突破的中青年高层次人才,特别要注重选拔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的中青年高层次人才。
  ——区域、行业、产业、学科均衡发展的原则。选拔的培养对象结构要与我省区域发展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经济增长方式相一致、与世界科技发展同频共振。
  ——统分结合的原则。注重“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与各地、各部门实施的人才工程的有机结合,已实施人才工程的地方和部门所推荐的“333工程”培养对象人选,一般应从本地本部门实施的人才工程对象中遴选产生。
    (二)选拔对象
    全省各类组织中从事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重点选拔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效农业等产业和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化、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中青年高层次人才。
    (三)选拔方法
    成立“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专家委员会,负责培养对象推荐人选的评选工作。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的选拔工作由省人才办组织实施,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的选拔工作由各市人才办或省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培养对象确定后,30名中青年首席科学家由省委、省政府颁发证书,300名中青年领军人才和3000名科学技术带头人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颁发证书。
    四、培养措施
    (一)加强政治理论培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培养对象学习政治、经济、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进行国情、省情考察,帮助他们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他们的科学精神、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
    (二)利用国际人才培养资源,提高国际化素质。选派一、二层次的培养对象到世界知名大学、研究机构、跨国公司本部轮训一遍,安排培养对象到国外担任高级访问学者或普通访问学者,组织培养对象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开展国际和地区科技交流与合作。
    (三)拓展培养渠道,提高业务水平。选送培养对象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学习进修,到高新技术区、科技创业园区的企业工作。充分发挥现有培养基地的作用,在省内外或境外增设一批培养基地,为各类培养对象的培训进修、合作研究、科技攻关等创造条件。建立导师制,积极为培养对象聘请相应领域的院士作为学术导师,提高培养起点,促进他们快速成长。
    (四)以项目带动培养,提高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培养对象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基地建设项目、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等,以项目实施带动培养对象创新能力的提高。
    (五)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为培养工程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资助培养对象承担的重大科研和开发项目、出版有重大理论突破的学术专著、参加国际权威机构组织的学术会议及国际论坛等交流活动,发放图书资料补贴等。培养对象承担的各类科技项目按规定程序申报,经专家评审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受资助。各地、省有关主管部门也要配套安排相应的专项经费,为培养对象的成长提供良好的条件。
    五、管理方式
    “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
    (一)层级管理。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事厅、省科技厅管理,由省人才办具体组织实施;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按所在单位行政隶属关系由各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省有关主管部门管理。培养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目标管理。培养对象要制定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与所在单位签订双向目标责任书,每年要填写《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年度工作考核表》,报送培养工作主管部门,作为考核的依据。
    (三)动态管理。管理期限为5年。纳入管理后的第三年,省、各市、省各有关部门分别对培养对象进行期中考核,提出考核意见,并对培养对象进行适当调整。管理期满后,主管部门依据双向目标责任书,对培养对象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实行滚动培养。
    六、组织领导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重要性,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地、省有关部门和培养对象所在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确保“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取得实效。
    (二)充分发挥培养对象所在单位的主体作用。所在单位要主动安排培养对象承担科研项目和科技攻关项目,为他们配备得力的工作助手,鼓励他们参加国内外的学术交流等活动,并在时间和经费上给予保证。
    (三)加大宣传表彰力度。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实施“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重要意义,宣传培养工作开展好的地区、部门和单位的经验做法,宣传培养对象的先进事迹和重大成果。管理期满后,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表彰奖励一批取得重大学术成果、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显著贡献的培养对象,为顺利实施“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营造良好的氛围。
    《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办法》、《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与管理办法》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制定。


二○○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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