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苏州市柔性引进海外智力“海鸥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领导和同事: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实施“海鸥计划”加快柔性引进海外智力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实施“海鸥计划”加快柔性引进海外智力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苏办发[2011]97号,下简称《海鸥计划》)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11年苏州市柔性引进海外智力‘海鸥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一、文件摘要:

1、《海鸥计划》申报对象“柔性引进海外智力”是指打破国籍、户籍、地域、身份、人事关系等人才流动中的刚性制约,在不改变和影响人才与所属单位人事关系的前提下,以契约管理为基础引进的海外人才。该类对象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的项目协议或工作合同中,明确每年在苏工作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

2、《海鸥计划》重点支持我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柔性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具体包括:(1)我市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2)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3)其他具有特殊专长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3、用人单位实际给付的计缴所得税的劳动报酬高于3万元的,方可资助。具体资助标准为:劳动报酬3万元以上,10万以下的,按劳动报酬的15%资助;劳动报酬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按劳动报酬的20%资助;劳动报酬20万元以上的,按劳动报酬的25%资助,资助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申报程序

所有申报均应先网上申报,经园区网上初审、市人社局网上审核通过后,统一从网上打印申报表,递送至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号窗口(67068031)。

三、材料要求。

《苏州市柔性引进海外智力“海鸥计划”项目申请表》正式装订本一式三份(申请表网上打印,均应加盖要求公章);

《苏州市柔性引进海外智力“海鸥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包括:引智对象护照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用人单位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相关行业认证材料、用人单位给付劳动报酬的相关证明材料(解款单、所得税完税证明等)。正式装订本一式三份(附件封面及目录页网上打印)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12年1月18日,书面材料上报受理截止时间2012年1月20日。

五、申报网址:

姑苏人才计划服务网()

六、其它注意事项:

网上申报分单位注册和项目及专家资金信息登记两部分,分别审核。只有单位注册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项目及专家资金信息登记。

 

详情请见附件。

联系人:  市人社局顾静、李健(65228872)

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杨央、王晓春(67068016)

 

延伸阅读
根据标签自动聚合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