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开展工业数据空间应用场景及产品、解决方案和服务供应商征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2-06-14   线上申报截止
2022-06-17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
2022-06-14   线上申报截止
2022-06-17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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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工信部《“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工业大数据发展指导意见》,推动我省工业数据流通共享,探索工业数据空间建设,争创工信部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根据《江苏省“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江苏省工业大数据发展实施意见》,现就组织开展工业数据空间应用场景及供应商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征集内容分为应用场景征集及产品、解决方案和服务供应商征集两类:

  1.应用场景征集:面向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电力能源、原材料、消费品等我省优势领域具备产业生态构建和数据资源整合能力的龙头企业,围绕研发、生产、服务等环节,结合行业及本企业发展需要,提出工业数据流通应用具体场景,包括但不限于协作研发、模型联合训练、供应链协同等高价值数据共享应用,要求数据提供方、数据使用方明确,合作模式清晰,应用推广价值较高。

  2.产品、解决方案和服务供应商征集:主要面向有意向为构建工业数据空间提供相关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的供应商,以及提供数据质量评估、分类分级、模型算法开发、数据交易中介等服务的供应商。工业数据空间主要涉及的关键技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安全技术类(数据脱敏、差分隐私)、隐私计算技术类(可信执行环境、安全多方计算、联邦学习)、存证溯源技术类(区块链存证、智能合约)、数据控制技术类(访问控制、使用控制、微隔离架构)等。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应为在江苏省境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且3年内无违法记录。

  2.申报应用场景的企事业单位应有较好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工作基础,且有牵头开展工业数据空间建设的意愿。

  3.申报产品、解决方案和服务供应商的企事业单位应拥有相关技术产品、解决方案和服务案例,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4.申报主体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要求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具有较强可读性。

三、申报流程

  现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2年6月14日(周一)17:00前在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点击【登录——企业用户——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工业数据空间应用场景及产品、解决方案和服务供应商征集——报名】。

  1、电子材料要求:《申报书》(企业情况表+申报表+申报材料)填写后,请上传至业务征集平台。电子材料为:PDF格式。文件名标注为:申报类别+单位名称。

  2、申报应用场景填写附件一中的表1、表2和文字申报材料。申报产品、解决方案和服务供应商填写附件一中的表3、表4和文字申报材料。

  3、纸质材料要求:《申报书》(企业情况表+申报表+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纸质、电子材料必须内容一致)。

  纸质材料2022年6月17日17:00前报送至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5号窗口(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四、工作要求

  省工信厅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应用场景、供应商进行遴选,会同支持单位全程跟踪指导,重点培育若干应用价值高,落地性好的数据空间。对优秀产品、解决方案及服务加大推广力度,对参与工业数据空间建设的企事业单位申报江苏省大数据、区块链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优先予以支持,加快打造江苏工业数据流通共享样板,培育工业数据要素市场生态。

五、联系方式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67068000、67068094

  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66681645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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