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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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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6   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提交截止
2022-03-16   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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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109号)要求,进一步加强省智能工厂典型示范和经验推广,推动全省制造业加快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江苏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围绕我省重点打造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支持企业应用自主创新产品、技术、装备等建设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提升行业发展质量、效益和本质安全水平。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为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制造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信用记录良好。

  2.申报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3.申报企业需具有良好的智能制造基础,应通过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3mep.cn/)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需达到国家标准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三级及以上或满足相关行业智能制造指导性文件要求。

  4.申报工厂应符合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要点,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须安全可控。

  5.已获得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智能制造示范工厂项目和省智能工厂试点建设项目支持的,不再参与本次申报。

三、申报流程

  1.系统申报:打开“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开展2022年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模板文件填写后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关附件。

  2.纸质材料报送:申报企业应认真对照《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要点》(附件1),填报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申报书(附件2)。申报企业须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按要求在申报书真实性承诺处签字盖章。将纸质材料按照一式三份,按顺序编制目录以及页码胶装成册后报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注:申报材料要求盖章处,须加盖公章,复印章无效,申报材料需加盖骑缝章。请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不得以活页方式装订,以防止传递和查阅过程中发生散乱。书脊处请标注企业名称。未按要求装订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纸质档材料和系统填报的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3月16日上午12点前,逾期不在受理。友情提示:烦请意向申报单位尽早填报,如因递交过晚导致的材料无法修改补充,后果自行负责。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推荐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在地方审核上报、专家评审、专家现场核查基础上,遴选出一批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好、示范性强的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公示发布,对优秀案例和典型经验组织示范推广。入选企业加强经验总结,并主动配合开展经验示范和成果推广活动。

  2.今年先单独申报省智能工厂荣誉(全省50家),然后获得荣誉的工厂有机会申报省工厂,获得省级资金获得资金补助(全省计划扶持10家,资金扶持力度和往年基本一致)。

  3.省工厂申报要求:(1)2021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建设(已建项目非在建项目),项目建设周期内(不超过3年)智能设备和软件的投资额不低于3000万(不含税),并能在今年省级资金申报开始前完成工厂建设的验收工作,具备验收报告。(2)申报工厂建设材料完备(项目备案、能评、环评、安评和验收报告)。(3)申报工厂具有示范意义,可配合支持参观和宣传。(4)以往已获得国省工厂荣誉的不能申报,但原主体可以报其他工厂。(5)申报工厂按要求尽快完成能力成熟度自评估。

五、联系方式:

  企服热线:67068000

  企服二处:67068092

  经发委产业处:6668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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