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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应用项目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2-03-10   申报截止
2022-03-10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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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应用项目的通知》(苏发改信用发〔2022〕138号),现组织开展2022年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应用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申报主体和条件

  (一)申报主体

   1. 园区承担相关部门信用项目建设任务的单位。

   2. 园区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

   3. 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申报信息的信用服务机构。

  (二)申报条件

   1. 经营状况良好,至申报日无失信记录。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在申报项目的业务领域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并有相应的工作业绩。

   3. 信用服务机构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有申报信息,从事信用服务业务的专职人员不少于3名。

   4. 往年获得资金安排的项目按计划实施,无违法违规情形发生。

   5. 申报项目已完成立项审批并启动建设,计划完成日期不早于2022年7月底,不晚于2023年12月底。

   6. 申报项目未获得其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二、专项资金支持方向

  1. 信用信息深度应用。信用信息支撑政务服务、信用监管、信用惠企便民等项目。

  2. 具有鲜明行业特色的信用管理和服务应用项目。

  3. 省级部门行业信用监管示范工程项目。

  4. 县级地区试点工作相关项目。

  5. 公共信用新型系统优化升级。

三、申报材料

  1. 信用管理应用项目申请表(2022年度)(附件1)

  2.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

  3. 项目实施方案、资金使用计划、已有工作基础和已取得工作成效等

四、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单位)需同时提交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

  电子材料: 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应用项目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填写汇总表后将所有申报材料按照要求上传。

  纸质材料:申报企业(单位)将有关项目申报材料按顺序编写目录并胶装成册,一式二份报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材料按照要求盖公章,复印章无效,需加盖骑缝章)。注:系统提交后即可递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中必须从企服中心官网征集系统中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并且胶装在申报材料中最后一页,索引页打印流程参考附件3,未按要求装订和打印索引页的将不接收。

五、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负责,并按要求填写《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一律禁止社会中介机构以非法盈利为目的参与编制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虚报虚构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单位3年内申报省级信用专项资金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信用办将加强对信用专项资金项目的跟踪管理和绩效评价,及时报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六、申报时间

  电子和纸质材料截止日期2022年3月10日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可补申报,烦请意向申报单位尽早填报,如因递交过晚导致的材料无法修改补充,后果自行负责,纸质材料修改电子材料需要同步修改。)

七、联系方式

  系统咨询电话:4008696086

  咨询电话:67068000、67068037、66681041、6668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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