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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知识产权重点企业保护名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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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4   纸质材料及电子档提交截止
2021-12-24   纸质材料及电子档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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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知识产权重点企业保护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于2020年底建立了全市首批397家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名录,并针对重点保护企业开展了知识产权保护监测。截止2021年11月底,累计监测到4558条疑似侵权线索,向企业发送知识产权侵权高风险告知书780份,指导企业开展维权186起,企业启动维权案件94件,形成包括指导驰名商标“金宏气体”域外成功维权等典型案例21件,知识产权保护监测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帮助企业提升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知识产权重点企业保护名录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范围

  注册地在我本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纳入全市知识产权重点企业保护名录:

  (一)商标知名度较高的企业:商标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或商标曾被认定为著名、知名商标的;

  (二)拥有老字号的企业:商标或字号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江苏省老字号的;

  (三)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成长性企业、独角兽企业等,以及其他享有较高知名度、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知识产权价值较高,商标、专利遭遇严重的侵权假冒或抢注,急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企业;

  (四)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导向的重点产业企业;

  (五)其他拥有在我市享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和专利的企业。

  保护名录采取企业自主申报、择优入选的原则,由企业主动申报。已纳入第一批保护名录名单的企业无需重复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企业申请纳入保护名录的,应当向所在市、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名录申报表(附件2);

  (二)申请纳入保护名录的知识产权权利证书(企业主要使用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

  (三)知识产权权利人身份证明;

  (四)符合《管理办法》第2条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申报数量

  各区将在企业自主申报和行业推荐的基础上,择优上报本行政区划内的20至30家企业,每家企业可申报1-2件商标、1件外观设计专利作为重点监测对象。属于中国(江苏)自贸区苏州片区范围内的企业可酌情放宽数量限制。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申报企业需提供盖章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档一份。企业提供商标作为监测对象的,需提交商标注册证书和清晰的商标图片;企业提供外观设计专利作为监测对象的,需提交专利证书和清晰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图片。以上图片需JPG格式,200K以上,图片命名方式为“企业名称+商标或专利注册证号”)。

  (二)将继续根据《管理办法》(附件1)要求针对保护名录内重点企业的商标、专利、字号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监测。根据本年度监测结果发现,驰名商标企业由于其知名度较高,其商标和字号容易遭受抢注和侵权,比对了全市保护名录和驰名商标企业名单,整理出《未纳入重点保护企业名录的驰名商标企业名单》(附件3)。

五、申报流程

  (一)电子材料

   申报单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用户中心——业务征集平台—— “第二批苏州市知识产权重点企业保护名录”,下载模板信息汇总表填写上传,附件上传完整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压缩文档)。

  (二)纸质材料

   不用等系统审核即可递交纸质材料,内容与电子件需一致,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平装订。递交至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5号窗口。

  电子、纸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12月24日17:00,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六、联系方式

  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处:卢处 69821301  

  园区知识产权局:韦老师 66681679

  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李老师 66681239  

  园区企服中心:热线67068000、娄昕辰 67062005、郝老师 67068093、杨老师 67068064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局

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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