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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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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3   线上申报及纸质材料递交截止
2021-12-13   线上申报及纸质材料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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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医疗器械深度融合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工作(通知详见附件),请园区各企业、医疗卫生机构、高校、科研院所、产业联盟及行业协会积极申报。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南内容

  面向智能产品和支撑环境2个方向,聚焦智能辅助诊断产品、智能辅助治疗产品、医学人工智能数据库等8类揭榜任务。(详细任务请见附件1:2021年人工智能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申报指南——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方向)

  申报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需承诺揭榜后能够在指定期限内完成相应任务。

鼓励以联合体方式申报,联合体采取产学研用医相结合的方式, 鼓励企业、医疗卫生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参与, 牵头单位为1 家, 联合单位不超过4 家。智能产品类揭榜任务由拟作为产品注册申请人的单位牵头,支撑环境类揭榜任务由医疗卫生机构牵头。

  智能产品类揭榜任务要求揭榜单位已完成产品的前期研究并具有基本定型产品, 产品拥有知识产权并具有显著的临床应用价值; 支撑环境类重点任务要求揭榜单位已完成前期研究并已搭建基本支撑环境。

三、申报流程

  1、线上申报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通过申报系统(https://aimd.caict.ac.cn)进行申报,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所需材料,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系统关闭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请注意系统关闭时间,尽早提交申报。

  2、线上备案

  企业在线上申报完成后,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点击登录企业用户——业务征集平台——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申报——在线填写汇总表并将全套申报材料上传备案。线上备案的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17:00

  3、纸质材料递交

  申报单位在系统申报完成后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胶装)于2021年12月13日前递交至园区企业服务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5号窗口。纸质申报材料应与系统中申报材料保持一致,否则将不纳入遴选范围。

四、联系方式

  园区企业服务中心 67068005、67068017

  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66681694

  苏州市工信局  68616281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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