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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苏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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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9   纸质材料及电子档提交截止
2021-10-19   纸质材料及电子档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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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服务型制造整体水平,推动制造企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根据《“苏州制造”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苏委办发〔2021〕10号)的要求,现决定开展2021年度苏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积极鼓励制造企业加快实现从生产加工向材料供应、研发设计、品牌建设、管理服务、营销推广等环节延伸,推动服务化模式创新,不断增加服务要素在投入和产出中的比重,创新多种形式“产品+服务”经营模式,形成制造与服务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重点发展领域如下:

  (一)总集成总承包。制造企业以价值链延伸与再造为重点,具有系统集成和一站式解决方案的服务能力,提供产品的同时,也提供设计、承接项目等系统方案的总集成总承包服务。

  (二)个性化定制。制造企业通过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改造,建立产品多样化和定制化的生产模式,使生产和消费环节对接。把用户体验视为企业战略的核心要素,围绕发现用户核心价值,加强体验设计,畅通用户体验渠道,优化用户体验环境,构建全流程用户体验服务,实现个性化的精准营销。

  (三)在线支持服务。制造企业通过发挥技术、人才、品牌、服务优势,以生产制造为中心,开展在线监控检测。围绕企业自身产品,利用互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数据服务平台和设备跟踪系统,进行在线数据采集、运行分析、故障诊断、系统维护和设备升级等服务。

  (四)全生命周期管理。制造企业延伸服务链条,从主要提供产品制造向提供产品和服务转变。通过整合产业链上下游生产与服务资源,提升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维护管理、产品再制造和回收处理能力,实施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

  (五)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制造企业依托技术的人才专业优势,通过业务流程再造,面向行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立足企业产品功能,为其他单位(个人)开展检验检测、仓储物流、电力需求侧管理、视频会议、互联网管理等专业化服务。

  (六)融资租赁服务。制造企业通过建立企业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方式开展融资租赁服务,通过开展设备融资租赁服务,扩大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

  (七)供应链管理。制造企业开展生产物流的优化提升,实施仓配一体化管理、全供应链管理、协同制造物流平台管理和逆向物流管理等模式,高效运用订单管理、物流配送、仓储库存等供应链服务,通过优化供应链管理,实现企业提质增效。

  (八)其他创新模式。鼓励和支持制造业企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构建开放式创新平台,发展信息增值服务,探索和实践智能服务新模式,大力发展制造业服务外包,持续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

二、申报要求

  (一)在苏州市范围内依法注册的制造业企业;

  (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

  (三)企业拥有自主生产的核心产品,拥有在苏州市范围内首次注册、拥有的自主品牌,本地注册商标满2年(截至2021年8月31日,商标注册时间满24个月);

  (四)企业申报年前一年度或前两年度平均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综合服务收入占比不低于20%,利润不低于50万元;

  (五)已获市级以上同类荣誉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并行方式。

  1、系统申报:打开“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苏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模板文件填写后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关附件。

  根据数字政府统一认证体系要求,企服中心的用户体系已升级为园区一网通办用户体系,原企服平台用户登录入口已关闭。请根据以下路径完成用户升级,再进行申报。重要通知!平台用户升级:https://sme.sipac.gov.cn/epservice/techsub/Apps/sme/index.php?s=/Notice/noticeDetail/id/302789

  2、纸质材料报送:申报企业将纸质材料按照一式二份,按附件1申报书要求的材料顺序编制目录以及页码胶装成册后报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注:申报材料要求盖章处,须加盖公章,复印章无效,申报材料需加盖骑缝章。请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不得以活页方式装订,以防止传递和查阅过程中发生散乱。书脊处请标注企业名称。未按要求装订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纸质档材料和系统填报的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10月19日,逾期不在受理。友情提示:烦请意向申报单位尽早填报,如因递交过晚导致的材料无法修改补充,后果自行负责。

四、咨询电话

  企服中心:67068000、67068037

  园区经发委:666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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