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2021年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通知

时间节点

2021-06-30   网上申报截止
2021-07-02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
2021-06-30   网上申报截止
2021-07-02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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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苏州市商务发展扶持政策,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我市商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接上级部门通知,现将2021年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支持项目

二、项目申报企业(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在苏州工业园区进行登记注册,为具备法人独立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机构,内部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在境外开展业务的,还应当在项目所在国(地区)依法注册或办理合法手续,项目合同或合作协议已生效。

  2. 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经过核准(备案)。

  3. 近3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4. 按规定要求填报有关业务统计数据和信息,配合商务、财政、审计等部门做好财政资金的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

  5.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申报指南(附件1)的具体要求。

三、申报流程

  (一)市级系统申报:申报企业(单位)需在网上资金申报系统(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见下方通知链接)系统申报网址:,其他项目申报网址:fund/home)中填报资金申报信息,提交成功后,打印专项资金申报表与附表(其中类别十、十一、二十一、二十七、三十六、三十七、四十、四十二、四十六 没有附表),与项目申报所有附件材料(外文资料的主要内容须翻译成中文)按顺序整理,每个项目单独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公章,编写目录并按顺序胶装成册,正面和书脊要印有年度、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

  (二)园区系统备案:请企业通过园区企服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2021年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并上传全套申报材料扫描件。系统提交后即可递交纸质材料。 注意:根据数字政府统一认证体系要求,企服平台的用户体系将升级到苏州工业园区统一政务服务认证体系,请未进行一网通办账号注册的企业按照附件操作流程尽快完成注册认证。
      (三)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必须带园区申报系统打印的申报材料索引页,胶装在申报材料中最后一页。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服务大厅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四)网上系统申报截止2021年6月30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截止为7月2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可补申报。烦请意向申报企业尽早填报,如因递交过晚导致的材料无法修改补充,后果自负。

  (五)项目申报企业(单位)须对照申报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别进行申报,一个项目填报一份资金申请表,不得合并申报。除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外(实施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其他项目实施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四、具体要求

  (一)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的暂行规定》(苏财规〔2016〕10号)和《关于印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规〔2017〕5号)的规定,专项资金申报实行信用承诺制。申报单位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诚实守信原则,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遵守专项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违约责任作出书面承诺并提交《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承诺书须手签、盖章,手抄部分必须手抄,不得少抄漏抄。财政专项资金信用承诺书依据请填写苏府办【2019】127号。

  申报材料涉及到法人签字的部分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人手签,不可以使用签名章;若由授权人签署,需提交由法人手签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书原件,如法人因疫情在境外授权书可以用传真件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正面和书脊要印有年度、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如有多册书脊处必须注明共x册,第x册,正本材料必须注明正本字样;申报材料中涉及到申请报告的必须分标题撰写,涵盖所有要求的内容项,若材料过少,不需要做书脊但是需要在封面写清楚各项事项。

  (二)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单位),均需提供专项资金申请表及其附表(在苏州市申报系统fund/home中填报,提交成功后打印),申请表和附表要带有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字样的水印。所有申报材料(外文资料的主要内容须翻译成中文)每页均需加盖申报企业公章。申报材料中要求提供出口(进口)报关单、银行收汇凭证、发票等明细材料的项目,需在苏州市申报系统中填报相应明细附表, 具体纸质材料需与附表对应。

  (三)市财政统一对fund/home 企业资质注册的信息进行审核,企业在系统注册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加入QQ工作群(群号:1018515171或1143877109或687021783)进行咨询;企业端操作手册和征信授权书模板,可在申报平台主页“使用帮助”-“下载中心”下载;

  (四)企业对有关单据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确保申报资料的一致性和真实性。申报资料报市商务局后,在复审过程中发现材料有缺漏或模糊不清的,原则上不得补报。

  (五)结合以往申报过程中的问题,请大家仔细阅读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要求,务必按照通知和指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在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企服中心。

五、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申报

  关于组织2021年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上半年)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sme.sipac.gov.cn:9006/epservice/techsub/Apps/sme/index.php?s=/Notice/noticeDetail/id/302710

六、联系方式

  苏州市商务资金系统QQ工作群(群号:1018515171或1143877109或687021783),联系方式:0512-68555371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 67068000  

  二  处: 67068037、 67068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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