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0-08-26   线上申报截止
2020-09-04   系统信息补充截止
2020-09-10   纸质材料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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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0〕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和《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指南(试行)》(苏工信创新〔2020〕258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附件2)要求,现将2020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围绕我省先进制造业集群的重点领域和本地特色优势产业,申请的企业应具备相应条件(详见附件1):

  (一)企业在行业中具有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 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1 亿元),或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未达最低标准,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应高于10%;

  (二)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三)企业具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800 万元;

  (四)企业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800 万元;

  (五)企业拥有技术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50 人;

  (六)企业具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1 年以上。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企业按通知要求尽早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格式要求和相关表式见附件3和附件4,也可在省工信厅网站 “政策法规”栏目下载,网址http://)。

  (二)8月26日前,完成申报报名,申报单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管理台——业务征集平台—— “2020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预审”,下载模板技术中心信息汇总表并上传。

  9月4日前,系统补充上传完整申报材料(包含申请报告、评价数据表、所有附件,合并成一个pdf,以企业全称命名),完成辅导预审。

  系统带有评价打分表,请企业根据评价数据自行打分并上传!最终得分以省系统打分结果为准。

  疫情期间,企服中心将开展项目线上预审,根据系统上传材料进行一对一沟通辅导,如企业有现场辅导需求请和业务负责老师提前预约。

  (三)9月10日前,提交正式材料。企业待预审修改后定稿,并完成以下工作:

1、企业通过“江苏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 (企业端网址,推荐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填报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使用说明详见附件5。

  省系统暂在更新中,预计9月1日前完成维护,申报企业务必及时关注,并按要求提交上报!

  2、纸质申报材料(按附件3格式,A4纸双面印制,绿色皮纹纸封面,书脊处请标注申报年份及企业名称,一式三份,园区系统打印带二维码索引页放最后一页)递交园区企服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5号窗口。

三、政策支持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企业研发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苏园科〔2018〕84号)第四条  对获得省级研发机构认定的企业,认定后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第六条  对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获得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认定(或立项)的,可累加享受补贴。



四、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线 67068000

  许春 67068015

  王韵 67068027

  姚飞 67068017

  夏芳 67068501(辅导预约)

  苏州工业园区技和信息化局:

  刘娟 66681655

  殷俊 66681658

  技术支持:

  省“管理系统”  025-69652990

  园区征集系统 400 8696 086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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