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开展2020年度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19-11-20   申报截止
2019-11-20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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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组织开展江苏省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省工信厅将对征集到的项目进行评审,评选出2020年度省级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并择优推荐参加工信部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围绕工业大数据融合应用、民生大数据创新应用、大数据关键技术先导应用、大数据管理能力提升4大类7个细分方向,遴选一批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推进大数据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工业大数据融合应用

  工业现场方向,支持企业打通设备、系统之间的数据壁垒,推动不同设备多源异构数据的互联互通、工业协议的相互转换等。

  企业应用方向,推动大数据在工业企业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全流程融合应用,提高生产效率并降低生产成本,培育数据驱动的工业发展新模式。

重点行业方向,在能源、航空、钢铁、汽车、船舶、化工等重点行业大数据应用,提升行业专业化和集成化水平,助力制造业提质增效。

  (二)民生大数据创新应用

  在政务、医疗、环保、扶贫、教育、物流、智慧城市等领域应用创新,持续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社会服务质量,促进形成公平普惠、便捷高效的民生服务体系。

  (三)大数据关键技术先导应用

  企事业单位应用推广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大数据产品,带动大数据管理及计算分析、超大规模数据集群、多源异构一体化查询分析/多模引擎等关键技术创新应用。

  (四)大数据管理能力提升

  数据管理能力方向,鼓励基于《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GB/T 36073-2018,简称DCMM)等国家标准加强数据管理能力建设,推进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贯标。

  公共服务平台方向,鼓励大数据产业平台提供政策咨询、数据测试评估、数据开放、知识产权、投融资对接、创业孵化等公共服务,带动产业生态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包括从事及应用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安全等相关业务的企业、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等单位。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限申报1个方向。申报主体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申报项目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应用示范带动作用良好,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具备可复制性,对其他企业或行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二)申报材料要求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具有较强可读性(尽可能结合图、表等形式),既包括实践内容,又涵盖理论剖析,杜绝虚构和夸大。

三、申报流程

  1、电子版材料。请根据附件“申报书汇总表格式”填报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报送信息汇总表,电子版(需包含所有附件的电子版)发送至yf@sipac.gov.cn,如超过20M请用qq超大附件或网盘链接发送。同时登录“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完成注册和申报信息填写。

  2、纸质材料。打印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A4纸胶装订,申报书封面并加盖公章,企业责任声明加盖公章、法人签字或签章,一式四份胶装订送至企业发展服务中心5号窗口。

  3、时间节点。请于11月20日前完成网上系统填报,相应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也为11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及方式

  热线   67068000

  姚飞   67068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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