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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园区博士后购房补贴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19-11-18   申报截止
2019-11-18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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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若干意见(试行)》(苏园工〔2017〕29号)、《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吸引高层次和紧缺人才优惠政策的意见》(苏园工〔2016〕131号)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19年园区博士后购房补贴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从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及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出站后直接留在园区工作的博士后。

  2、博士后本人在苏州大市范围内购买自住用房,且博士后本人需为房产所属权人或共有人。

二、申报受理

(一)申报时间

  2019年11月11日11月18日

(二)申报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博士后请用当前所在企业用户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一网通办平台(http://one.sipac.gov.cn)首页顶部导航找到人才服务->博士后工作->博士后购房补贴进行办理,请按要求完整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见附件。

(三)申报材料

  1、购房相关证明材料

  (1)房产证、土地证或购房合同(如尚未办妥产证);

  (2)购房发票、契税发票;

  2、博士后相关证明材料

  (1)博士后进站批文;

  (2)博士后证书;

  (3)博士后购房补贴拨付承诺函(申报系统内有模板,需博士后所在申请单位盖章)。

  3、园区工作相关证明材料

  (1)劳动合同;

  (2)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申报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持申请人证件在地税自助办税机上打印);

  (3)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申请人在申报企业的参保证明(申请人可登录社保中心网站下载“员工参保证明”,下载的带有红章的文件可直接作为附件上传)。

三、其他事项

  1、申请人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申报,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如进入首页找不到对应博士后信息,可联系申报网站技术咨询。

  3、联系方式: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67068000、67060116,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申报网站技术咨询,400-8696-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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