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科技副总项目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19-04-07   网上系统申报截止
2019-04-30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
2019-04-07   网上系统申报截止
2019-04-30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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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五坚持五提升”人才工作体系要求,引导全国高校院所科技人才等创新要素向江苏企业集聚,积极推动江苏企业技术创新和江苏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省人才办和省科技厅研究,现将2019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科技副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19年科技副总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新材料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空天海洋装备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现代农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我省重点培育的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等领域的引进人才。

二、支持政策

  1、入选的科技副总,列入省“双创计划”,享受我省各地区、各部门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2、入选的科技副总,在任期内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企业投入高校院所30万元以上的(以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为准),省科技厅给予“产学研合作项目”指导性计划立项支持。

三、申报要求

  科技副总以企业为申报主体,同一人才限报一家企业,同一企业限报一名人才。

2019年科技副总通过“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申报统”()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须上传所有申报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其中申报书有申报人签名和申报企业盖章即可上传)。

  网上申报完成后,申报人(或申报企业)将与网上申报材料相一致的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申报人(或申报企业)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缺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

四、材料要求

  请申报单位于4月7日(周日)前完成网上系统申报,待苏州市审核通过后再打印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请在申报书的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其中正本中的真实性承诺书、申报书、合作协议书须为原件)在4月30日(周二)前报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1号窗口(月亮湾路10号慧湖大厦A座10楼)。

  科技副总申报条件,科技副总申报材料清单,补充说明,真实性承诺书,2019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申报书(科技副总),科技副总合作协议书(参照提纲)的具体信息请参见附件。递交时间请以本通知为准。


五、业务咨询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蒋梦溪 0512-6706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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