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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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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3   完成网上申报
2018-04-23   完成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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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就第五期省“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为全市各类组织(不含已有归口申报渠道的驻苏部省属单位)中直接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不包括两院院士)。增选的培养对象管理期为2018年至2020年。

二、注意事项

  2016年入选的第五期省“333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报更高层次的培养对象。

  往期“333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申报,同一层次培养对象培养期不超过两期。

  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管理)的人员不得申报。

  同一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2名。

  申报人员须全职在岗,柔性引进人员不可申报。

  同一个人不可以跨地区、跨部门同时申报。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层次的培养对象。

三、选拔条件

  第一层次培养对象(中青年首席科学家)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二层次培养对象(中青年领军人才)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三层次培养对象(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第三层次增选对象中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原则上入选名额不低于20%。贡献特别突出者,相应的学历和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

  《各层次人才业绩要求及申报条件》中提及的业绩须为2011年1月1日以来所取得。主要完成人原则上应为国家级奖项前5名、省(部)级奖项前3名,市级奖项第1名。重要贡献人员原则上应为国家级奖项前7名、省(部)级奖项前5名,市级奖项前3名。具体业绩要求请参见《各层次人才业绩要求及申报条件》(附件1)

四、培养措施

  第五期省“333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限为5年(至2020年结束)。培养期内,省财政对第一层次培养对象择优给予30~200万元科研项目资助,对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择优给予20~100万元科研项目资助,对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择优给予3~20万元科研项目资助。同时,对培养对象按照标准发放一定补助,补助主要用于发放图书资料补贴等。

五、申报程序

  申报人于4月23日前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涉密信息不要在网上填报。

六、申报材料

  《申请书》一式两份、附件材料一份。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装入材料袋并贴上封面(附件3)。《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附件4),同时报送《申请书》和《汇总表》的Excel电子文档至jmx@sipac.gov.cn。  

  请申报对象务必高度重视该表“主要学术、科研成果”一栏的填写,对照申报条件,严格参照附表模本,将本人2013年以来取得的奖项、发明、论文、著作等主要成果进行高度总结凝练,字数控制在350字以内。  

  请申报人于2018年4月24日(周二)前将一、二层次培养对象申报材料报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1号窗口,于2018年5月11日(周五)前将三层次培养对象申报材料报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1号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苏州工业园区工委组织部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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