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园区2018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申报的通知

各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和《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及江苏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17〕6号)中关于更名的有关规定,现对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1、申报对象:凡园区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2018年发生工商更名的。

  2、常年申报。更名企业(包括简单更名及复杂更名企业)必须在名称变更发生日(以工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日期为准)的3个月之内,完成系统申报并提交纸质更名申请材料。若是复杂更名企业,还需在2019年2月28日之前提交复杂更名补充材料。(具体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 《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申报说明》。)

  2、若企业在提交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后发生更名的,应在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3个月之内,完成申报。


特别注意:

  企业若发生与高企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而未按期申报的,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若证书到期后打算再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必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再进行高企认定申请。


二、申报流程

1、国家高企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

请登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企业申报——企业注册信息管理——企业核心信息修改(更名),在线填写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导出带有条形编码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的正式文本。(请仔细阅读附件2. 《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在线申报流程》,不要漏填错填!)

特别注意:

  国家系统填报时请不要点击“提交”按钮,只做“保存”和“打印”,待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并审核无误后,再最后在网上点击“提交”。

2、园区系统填报

  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 )——登录——企业用户——科技枢纽平台——国家高企——更名申报。

3、提交纸质材料

  待园区系统审核通过后,请将带有条形编码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以及其他相关附件材料(详见附件1. 《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申报说明》)按顺序进行装订,一式三份,交给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张彦,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0号慧湖大厦A座10楼。

三、联系方式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服务热线 67068000

   张彦67068046

   高嘉昌67068020

   朱利锋67068006

  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邹和成 66681681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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