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申报2017年度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商务转型发展)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18-03-30   系统报送、纸质材料递交截止
2018-03-30   系统报送、纸质材料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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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市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促进我市商务事业发展,根据《关于转发苏州市市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府办[2015]34号)、《关于鼓励企业转型和创新发展的若干商务政策措施》(苏府办[2017]190号)、《关于申报2017年度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商财[2018 ]11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17年度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的项目执行期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资金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送要求

  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需同步报送。

电子材料:

  请在3月30日前通过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业务征集系统和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报送。

  1、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 )—登录—企业登录—我的服务中的科技枢纽平台—业务征集—关于2017年度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通知—点击通知右侧【报名】进行报名(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联系人”、“模板下载”、填写表格、“文件上传”、“提交”)。未使用过业务征集系统的单位遇到登录等问题可以拨打400-8696-086技术支持热线。

  2、申报企业需登录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填报专项资金申报表(网址:,技术咨询联系方式:热线400-6000-759,QQ:115804258)。

纸质材料:

  1、请在3月30日前将项目申报所需材料打印、盖章,编写目录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正本需每页加盖公章,两份副本盖骑缝章),交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服务大厅7号窗口。需要提交2017年度审计报告的,可4月15日前补交。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一式四份,三份入册,一份单独交至7号窗口。要求填写完整,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人手写签名,授权书可为传真复印件。

  2、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均需提供“苏州市商务转型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市级系统在线打印)、“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三证合一企业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所有外文资料的主要内容须翻译成中文,申报材料中要求提供出口(进口)报关单、银行收汇凭证、发票等明细材料的项目,需报送明细材料汇总表,汇总表与明细材料需按顺序对应。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0号慧湖大厦A座10楼

三、联系方式: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服务热线 67068000  

  业务咨询: 67068023

   66681074(第1-2、4-7项)

   66681053(第3项)

   66681042(第8-12项)

   66681087(第13-16项)

  窗口受理: 67068037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18年3月15日


附件1:苏州市商务转型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附件2: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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