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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关于APEC商务卡办理流程和使用指南的通知

  为了让更多的企业了解并享受到APEC商务卡带来的优惠和便利,更好地“走出去”开展国际化经营,开展APEC商务卡办理业务。  

一、服务对象:注册在苏州工业园区的企业 

二、呈交材料  

  1、申请人所属企业申办APEC旅行卡请示原件(1份)(写明申请企业性质、主要概况、企业与APEC经济体交往情况,具体申请理由,并说明申请人无刑事犯罪记录或被APEC经济体拒签记录;如同时为本企业数人申请,可合并在一份请示中,加盖企业公章)

  2、申请人个人简历(1份)(简历应注明是否被外国特别是实施旅行卡计划经济体拒签的记录,加盖企业公章)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用于核对)

  4、申请人护照原件、复印件(1份)、原件扫描件(电子档)(公务普通护照或普通护照有效期不少于3年6个月;如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原件的,应由所属企业出具情况说明和担保函,原件用于核对;自2015年10月1日起,网申系统只接受护照信息页原件扫描件,复印件扫描件将视为不合格退回;电子档以邮件形式发送或是U盘报送) ;

  5、公安部门出具的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份)

  6、企业基本信息表(1份)(工商部门出具并加盖工商部门印章)

  7、申请人近期照片3张(六个月以内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颜色为白色;面目清晰,不能戴有色眼镜;照片规格为宽30毫米,高40毫米)

  8、申请人政审批件(4份)(仅国有企业提供)

  9、申请人所属企业基本情况(1份)(企业规模、效益、资产负债、利税、进出口情况、近期经营状况以及与APEC经济体业务往来情况等)

  10、申请人所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标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加盖企业公章)

  11、《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表》(3份)(填写方式参考样表)

  12、《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专用事项表》(1份)(填写方式参考样表)

  13、《APEC商务旅行卡统计表》报送电子档(1份)(邮件形式发送或是U盘报送)

  14、申请人员的园区社保编号证明

  15、如遇特殊情况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上述材料复印件请企业加盖公章确认,公章请加盖在页面空白处,不得遮盖住文档内容。

三、填表要求:

  1、填写的各项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

  2、填写的联系方式(住址、电话、手机、传真等)应该是能够联系得到申请人本人和所属企业的。

  3、签名要求:用黑色笔签名;在签名框内居中签名,不能超出边框;不能太小,至少要占满三分之二框,否则无效。

  4、两张表格填写的职务必须一致。如果职务较多,可选择一项主要职务填写。《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表》栏中的“对外身份”,应填申请人对外职务。

  5、照片应贴在照片框中,不得贴出照片框。

  6、选择栏目“□”,必须冲黑表示。

四、申办流程  

  一站式服务中心受理转报园区外办初审,园区外办再转外交部领事司复核,然后由已加入旅行卡计划的国家核准,通过后由园区外办通知领卡。最终办理时限以各国审核时间为准.  

五、法律依据  

  《关于地方国有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通知》外交部[2009]279号、《关于民营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通知》外交部[2007]34号、《关于加强APEC商务旅行卡工作的通知》外交部[2009]653号  

六、收费标准

  一站式服务中心不收费,外交部收取720元人民币/卡费用,办理完毕后支付,收费依据是《APEC商务旅行卡操作框架》原则,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签发的第007004、007005、007008号收费许可证   

七、联系方式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30   

  时限说明:3 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2886666  

  申办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51号工商大楼一站式服务大厅  

  投诉信箱:ossc@sipac.gov.cn  

  投诉电话:051266681823  

  中心网址:http://ossc.sipac.gov.cn

原通知链接:http://ossc.sipac.gov.cn/wwgz/bszn_itemview.jsp?item_guid={BFA80205-0000-0000-5775-161F00001F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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