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做好2013年度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
2013年我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确认工作将启动网上申报,现就做好2013年度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备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确认的企业申报程序和材料提交按《江苏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条例》及省文件要求执行,要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2.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筹资金、自愿结合、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及其发展方向,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新产品研究、开发、生产、经营业务;
4.从业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20%以上;
5.拥有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6.技术性收入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企业全年营业收入的50%以上;或者技术性收入占全年总营业收入的20%以上;
7.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支出占全年总营业收入的2%以上。
二、申报时间:
本年度民营科技企业申报分两批受理,并采取专家评审、公示15天、无异议报省确认备案、由省统一发证书的方式。苏州工业园区集中受理截止日期为:上半年4月25日、下半年9月25日。
三、申请资质确认的企业需提交书面材料包括:
1.《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确认申请表》(网上初审通过后在线打印,格式见附件,注:新系统目前尚不稳定,如初审通过后系统打印报错,请打印附件word格式,电子档发送至kjsb@sipac.gov.cn,内容需与系统保持一致);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企业章程;
5.专利证明材料(证书或受理通知书);
6.提供企业法人及主要从业人员情况的证明材料(附法人身份证、学历、技术职称、人员花名册等证明材料);
7.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专用章或公司财务方章)。
四、申报程序:
1、园区系统预申报:登录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网上服务门户—园区科技申报平台—原申报平台,点击业务申报—企业认定—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申报,填写基本信息并提交。企业递交胶装纸质材料时,窗口将对网上申报进行审核通过。
2、江苏省系统正式申报:企业登录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确认信息系统(网址:),注册后经过园区主管部门进行用户激活后填写申报,上传附件限3M以内,园区主管部门在信息系统内进行初审,合格予以点击通过。
3、材料递交:初审通过后的企业在线打印《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确认申请表》,连同其他申报材料,胶装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蓝色封面,封面与《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确认申请表》封面一致,报送至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4号窗口。
五、经确认的民营科技企业可按《江苏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条例》有关规定享受国家、省、市有关鼓励、扶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并直接纳入省民营科技企业年报统计范畴。
六、已确认的民营科技企业有效期为两年,满两年后需重新申报。
七、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窗口电话67068033 kjsb@sipac.gov.cn
苏 婷 67068019 sut@sipac.gov.cn
陆明康 67068007 lumk@sipac.gov.cn
殷 俊 67068005 yinj@sipac.gov.cn
园区科技局
吴芸芸66680945 wuyy@sipac.gov.cn
陆桂发66680918 lgf@sipac.gov.cn
中小企业服务热线
67068000 67068000@sipac.gov.cn
省民营系统故障 咨询电话:
   苏州市民营科技促进会联系人:赵健、李俊、富国荣
电话:0512-68228305、68155132
传真:0512-68155132
E-mail:zhaojian@;lijun@ 
   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联系人:王蓓蓓 张玮
   电 话:025-83232728、83232555-3006
   传 真:025-83232116
   E-mail: 832321098@
注:如企业有融资需求,请与何葭联系67068011、67068032;如有技术合作、市场开拓需求,请与苏婷联系67068019、67068033

《江苏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条例》
http://sme.sipac.gov.cn/NewsDeclaration/NewListDetail.aspx?ContentID=6080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局
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二○一三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