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申报2013年度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苏办发〔2011〕1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文件规定,2013年度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报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资助对象为本企业内在苏州缴纳劳动社保,并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高层次人才,专业须符合《2012年度苏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为进一步规范操作,经年初市人才办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增加如下条款,作为本年度申报评审工作的补充依据,申报者除须满足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所有条款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者最高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国内院校为“211”及以上高校;台港澳地区及国外院校须能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申请者年龄:硕士须为35周岁(含)以下;博士须为40周岁(含)以下;
3、申请者须在申报单位缴纳劳动社保,并同时提供参保证明;
4、凸显择优申报原则,每单位每年申报人数不得超过10人;
5、申请人所在公司的法人不可申报此项资助。
二、申报办法
1、申报时间:
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全年申报,本年度申报截止至2013年7月31日24时,其后申请归入下一年度评审。
2、申报办法:
符合条件的企业凭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电子认证书(CA认证),登录姑苏人才计划服务网()或者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申报页面,填写相关信息。
申报程序参阅申报网站的《填报说明》。
3、工作流程
2013年6月,发布申报通知,申报截止至7月31日;
2013年8月,中小中心初审纸质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013年9月-10月,市人社局资格审查(复审)纸质材料;
2013年11月,组织进行综合评审,上报人才办主任会议审议;
2013年12月,公示发文。
三、其他事项
1、各区应高度重视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发动,积极组织和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人才申报。做好初审工作,对附件中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材料齐全无误后方可通过,把好人才资助的质量关。
2、已获得苏州市人才开发资金资助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不再重复资助。
3、请确认网上填写的联系信息真实有效,并且请在网上申报完成后,将单位联系人的联系信息发送邮件至leader@sipac.gov.cn。
四、联系方式
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中心热线67068000
科技园综合服务中心
李 婷69568611/69568612
苏州市人社局
路瑶、吕逸飞0512-65811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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