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2013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通知

各相关企业及人才:
为深入实施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和“1010工程”,加快引进和集聚高层次人才,现就组织申报2013年度“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面向海内外,着眼新兴产业的做大做强加快引进创业领军人才和团队;围绕支柱产业、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鼓励企业引进创新领军人才和团队。按照常年申报,集中受理,二次评审立项的组织方式,支持更多高层次人才来苏创新创业。
二、引进重点
(一)创业类
重点支持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智能电网、传感技术及物联网、集成电路和新型平板显示、高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及现代农业等领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到我市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团队)。申报人和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
2、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产品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
3、申报人在申报企业的现金出资(实收资本)一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4、第二批(下半年度)申报受理对象为2012年7月1日-2013年8月31日之间来到我市创(领)办科技型企业(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主要负责人。
(二)创新类
重点支持具有省级以上重大平台或研发机构的科技型企业引进的掌握关键技术、开展科技创新的领军人才和团队。申报人和申报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有博士学历或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关键岗位5年以上相关研发工作经历;
3.2012年1月1日后引进到企业工作,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引进相关手续,引进后能全职连续为企业服务3年以上;
4.引才企业为建有省级以上重大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规模型科技企业或苏州市创新先锋企业。
三、支持政策
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姑苏人才计划的若干意见》(苏发〔2010〕20号)、《关于加快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1010工程”)的意见》(苏办发〔2010〕61号),给予100-400万元科研经费、50-250万元安家补贴,以及创投、科技金融等资助。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节点
1、园区系统预申报:点击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网上服务门户——园区科技企业在线申报平台——原申报平台——业务申报——人才项目申报——姑苏人才项目申报,在线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提交。
自主创业类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申报人身份证、最高学位证。
企业创新类上传:申报人身份证、最高学位证、劳务合同及单位相关资质证书
申报时段:即日起至2013年8月15日
2、苏州市科技系统正式申报:登陆苏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或登录姑苏人才计划服务网(),进入项目申报系统(系统使用问题咨询电话:0512-65236208,请参考市网站说明),按要求填写《项目信息表》和《项目申报书》,并上传《创业计划书》和相应附件证明材料电子档。
附件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及股权结构等)、主要成果(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奖励证书等)及其它证明材料。
创新人才需提供: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以往工作业绩证明;引才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明(省级以上重大平台、研发机构)、2012年度财务报表;引进人才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协议、薪酬或股权证明、在当地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和个人所得税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知识产权权属证明或使用协议等。
申报时段:8月15日后至2013年8月30日
注:企业在苏州市科技系统申请账号审批时间为一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3、园区系统上传申报书:企业下载经苏州市科技系统网上审核通过后的申报材料(苏州科技水印)——点击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网上服务门户——园区科技企业在线申报平台——待办事宜——上传申报书。
上传时段:市科技系统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至2013年9月15日
五、联系方式
园区申报系统技术支持0512-67068029
市科技局系统咨询电话0512-65236208
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热线67068000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朱天石67068031/67068025
王晓春6706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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