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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回顾 ▏个税及出入境管理 最新法规解读和实务考量

  2020年4月,因疫情而推迟开始的第一次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已经拉开序幕。此次汇算清缴中,收入来源多样、年中多处任职、第一年职场新人等多类纳税人可能将面临首次汇算清缴申报,而企业也将肩负协助员工顺利完成汇算清缴的重任。此外,为应对疫情各地也纷纷发布了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等相关减免法规,和出入境管控政策。

  企业该如何在降低企业成本、缓解企业现金流状况的同时,处理好复工后员工的税务、社保公积金及出入境管理事项呢?

  2020年5月21日,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促进会特邀德勤税务师事务所专家针对今年的个人汇算清缴以及外籍人士所得税问题做了深度探究。

【要点1】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政策常见问题及应对

  2019年是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元年,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已经全面实施。本次税改,除了提高"起征点"和增加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外,为平衡不同所得税负, 更好发挥个人所得税分配调节作用,还首次建立了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的税制。 依据税法规定,2019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纳税人需要结合自身情况,判断自己是否需要办理2019年度汇算清缴。由于汇算清缴涉及到方方面面的信息汇总再计算,作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以及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也需要明确各自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以便于从容应对汇算清缴。

【要点2】居民个人境外所得年度申报的法规更新、实务难点及合规操作

  除了境内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外,今年还有另外一项重要的个税合规申报义务有重大变化,即境外所得年度汇算清缴。针对这一申报要求,财政部、国税总局于今年1月22日公布了《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即3号公告,对未来境外所得在华申报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其中就涉及到境外所得来源地的判定,境外所得应纳税额计算,境内派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境外所得申报要求,境外所得税抵免计算和法律责任等。

  未来,税务机关对于境外收入征管将更为细致,特别是在纳税信用理机制不断完善大背景下,企业与员工均需要重视各自的合规义务,避免不合规记录而对企业和个人信用造成不利影响。

【要点3】外籍人士及中国籍个人出入境最新规定及要点

  随着国内外疫情发展的不断变化,企业在涉及出入境问题上也需要对一些人群特别关注,如国内员工的健康情况和工作安排,境内外出差员工的行程安排和防护措施等。针对疫情防控,许多国家也相应出台了出入境管制政策,意味着企业员工、个人在规划出差安排时,也需要提前了解目的地所在国家/地区所公布的当地管制政策,以便提前应对,作出合理规划。

  另外,针对在华工作的外籍人员,企业和个人也需要实时关注相应的合规事项,如工作证/居留许可有效性、签证事宜、离境前注销申请和当地隔离要求等。

(课件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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