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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附PPT及企业提问关键点!--园区中小中心联合国地税,为企业深层次解读政策!

  目前,苏州工业园区有8000多家科技型企业,企业主导的技术研发已然成为科研创新的主要力量,园区这些科技型中小企业正是其中最有活力的群体。

  相比于大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小,发展不成熟,前期研发费用投入较大,市场规模小、利润少、甚至长期亏损,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对于激励科技型中小企业持续创新,显得尤为重要。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以下简称“三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

  为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和把握财税政策主要内涵,切实抓好减税政策落实,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联合园区国地税开展专题政策培训。活动通知一经发布,吸引了200多家企业代表报名,活动主会场和分会场都座无虚席,不少企业代表早早赶到活动现场,生怕来晚了没位置。

  本场活动特别邀请到税政处胡雯处长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深度解读,园区国税一分局吕嫔介绍园区国税纳服渠道及近期征管新举措,地税归溥做了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抵扣所得税政策及商业健康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

  解读过程中,企业代表都十分认真地学习,不停的记录关键点,用手机拍下PPT重点。   为了更好的了解企业需求,中心为每个与会代表提供了问题收集表。企业将培训过程中不懂的内容和企业自身遇到的问题记录下来,培训最后环节进行统一收集整理和回答,受到了与会企业的一致好评。

  活动结束后,大批企业代表围住三位主讲人提问,不少问题,在现场已经给出了答案!

问题一:研发的产品销售后怎么计算?

  研发后形成产品了,已经批量销售,就不属于研发费用核算,所以相应的成本要按照主营业务的成本来核算。

问题二:外包的研发费用中,项目名称是否要写清楚?是否根据合同认定?

  委外研发是需要去科技部门备份,合同上项目名称是需要列进去的,不然无法备案。

问题三:工资在园区发,社保请外面的机构异地缴纳,加计扣除能否列费用?

  企业所得税都是按照汇总纳税的方式,所以它所有的费用应该是在总机构,最后由总机构汇总纳税,所以只要员工是属于企业的,签订合同或者缴纳社保,这个费用就属于公司总机构统一处理的。

问题四:不直接用于研发的费用,是否属于加计扣除的范畴?

  和研发相关的费用才能加计扣除,研发部门的空调、分摊的水电等是不可以的,研发费用的设备都是要用于研发活动的。

问题五:企业的财务软件已经设置财务费用的明细账,辅助表是不是就不需要制作填报?

  辅助账的汇总表已经设置在系统中,是在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时是需要填报的,所以企业只能将自己的账目导出来,按照系统的要求调整填报,由系统统一采集。

问题六:企业同时符合小微企业和高企资质的税收优惠怎么享受?

  一般来说,税收优惠可以由企业来选择,同一个类型的税收优惠,由企业选择最优惠的来享受,但只能选择一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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