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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17年江苏省科技项目申报要求,快看看你的企业符合要求吗?

  春节刚过,温度骤升,阳光明媚,花开四溢,这样舒适的天气,是否让你的“节后综合征”更加严重了呢?
  然而,在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多功能厅和视频会议室内,已经连续两天场场爆满,不少企业代表带上笔记本,排好座位,认认真真地听课做笔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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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2017年度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如火如荼的开展起来。为了帮助企业更好的了解各类项目申报要求,帮助企业顺利完成申报工作,2月13日、2月14日,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连续组织三场项目申报说明会,累计三百多家企业代表积极参与,这场面,仅一个“火爆”如何能描述?
  去年8月,我省发布四十条政策加快科技强省建设,这对今年省科技计划项目是否有影响?相对于往年,今年的申报又有什么改动?没有来现场的小伙伴们,快来看看学霸们记录的笔记吧!
  目前发布的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分为五大类,其中孵育计划暂未发布。各项项目的申报截止时间都较早,请有意向的企业抓紧时间填报。

注意点一:
  
各类项目申报时间截点,具体要求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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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点二:
  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本年度中的重点项目原则上只面向指南十大产业前瞻技术研发领域、重点支持方向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的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方向。按照 “项目+课题”的形式进行组织,由项目承担单位联合课题承担单位共同申报。

  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中重点项目和竞争项目园区共计限额申报20项。列入省科技型上市后备企业库企业申报的项目及获得第四届江苏科技创业大赛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奖企业(2016年度销售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参赛项目不受限额指标限制。

注意点三:
  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的临床前沿技术项目,如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牵头申报,必须联合省内三级甲等(中)医院,并附单位间签署的合作协议。
  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的医药项目重点支持2014年以来已获得相关的临床批件、临床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创新药物和医疗器械产品。凡已经获得过省级科技计划立项支持过的医药项目不予以后补助。
  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的面上项目要求上虽说没有要求和医院有合作协议,但根据以往经验,建议有合作协议。

注意点四:
  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省政府科技创新“四十条政策”发布时间为截点。即2016年8月15日之后,新引进并在我省注册的新型研发机构,根据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相关通知(另行发布)要求组织申报,经专家审核通过后,给予分期分档支持。 2016年8月15日之前成立的新型研发机构按照去年产学研创新载体申报要求限报1项

注意点五:
  省科技成果转化申报的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的委托人承担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的主体责任。
  申报材料中须附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委托书。项目申报企业、项目负责人在申报项目时须出具信用承诺。申报单位对真实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从2017年起项目申报书经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送。同时企业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禁止企业以其他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
  企业要求:统一企业及其关联企业本年度已将相同研发内容申报其它省科技计划的,不得申报本专项资金项目。重复申报的,取消评审资格!
  人员要求:本年度同一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数不超过1项,同一项目骨干申报项目数不超过2项,同一项目参加人员申报项目数不超过3项。

若企业还有疑问,可联系工作人员咨询: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67068011    hej@sipac.gov.cn
           67068039    gyt@sipac.gov.cn
           67068005    yinj@sipac.gov.cn
  园区科信局      66681670    wangq@sipac.gov.cn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热线 6706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