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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知识产权领军人才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有求真务实、严谨负责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分析和研究问题,自愿投身江苏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事业。
2具有扎实的知识产权专业知识,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5年以上,在所属领域有高水平的工作能力和统领素质。
3组织协调能力突出、实践经验丰富,具有业界公认的突出业绩,原则上应为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或高级管理人员。
4曾获得江苏省知识产权领军人才称号者无需申报且曾获得骨干人才称号拟升级为领军人才者可参与申报。
扶持政策
人才认定
经公示后纳入省知识产权人才库和省知识产权人才信息网络平台,省知识产权局颁发省知识产权领军人才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