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一批)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 —2025年)》,根据《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一批)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申报企业须为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在江苏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纳入“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库" 的在库企业(年度新增入库或数据更新通过审核),且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内)。优先推荐属于“1650”产业体系重点领域企业。
二、推荐条件
(一)符合《实施细则》附件2明确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规定条件,其中“评价指标”第10项“企业和产品所属产业领域优势”C项调整为:分布在全省“ 1650”产业体系 50条重点产业链,其中卓越产业链3分、未来产业链和优势产业链均2分。相关概念需按《实施细则》附件4严格把握。
(二)对于已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再推荐;对于与上述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般或被持股比例超过50%),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
三、申报流程
(一)系统填报(以下两个系统均需填报)
1. 进入“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 https://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在线办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和认定”,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登录后,按照申报步骤和要求填报《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附件2)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技术支持:025-52686656,13776417911(微信)
2. 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 选择 “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填写汇总表后将所有申报材料打包后压缩上传,系统咨询电话:4008696086。
(二)纸质材料
请申报企业按照要求(附件4)准备相关附件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胶装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纸质申报书需由企业通过线上系统直接打印,用普通 A3 白纸双面骑马钉单独装订并签字盖章,相关纸质佐证材料另行装订成一册。企业须对线上线下报送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准确性负责。
纸质材料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注:纸质材料中必须从申报系统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并且胶装在申报材料中最后一页。
本次申报系统和纸质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3月29日(逾期不候)。
四、有关要求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由企业自愿、自主申请,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供佐证材料。其中,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证明由企业按照模版(附件5)提供自证,不要求出具第三方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67068000、67068054、67068704、67068012
附件:
1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一批)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2 、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
3、2024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一批)申报推荐汇总表
4、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清单
5、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证明(模板)